被公司延後報到🔥

《前提》 不想暴露太多 以ABC代表不同縣市 本人A地的人 入取了一個台灣公司外派的工作 跟公司壓下週一報到 原本以為會直接去外派地報到 之後主管才說要先在台灣的公司報到 因為工作簽證還沒下來 所以要在台灣的公司待一週(可選B地點辦公室 且我上班後有一天需要請假辦工作簽證要的東西 (人資也同意說可以請公假 但我之後反應通勤距離遠 單程要2小時以上 人資說可以申請B地的公司宿舍 已填表申請兩天 但公司尚未回覆是否有空房 ———————— 《後續》 我問:「費用應該是由單位報銷吧?」後 主管打電話給我 說我還沒有工號 宿舍很難申請 讓我晚一週再上工 等簽證下來後 直接飛外派地 但需要先到C地繳資料簽字 我覺得到C地的交通跟時間成本太大 不想延後入職 也不想跑C地 主管反問: 「你有什麼困難不能跑一趟C地嗎」 「不能延後入職一週的原因是什麼」 我回答: 「C地對我來說很不方便」高鐵+捷運+公車,單趟2.5小時以上 「想要盡快上工」 主管說:「你還是沒有告訴我原因」 我就說:「也可以說是我在意少一週的薪水吧」 offer都已經等兩個月了,我不想再拖入職時間 ———————— 《結果》 主管說:「那讓你報銷宿舍,你會不會又提一些要求 ex. 要請公假辦簽證、工作日再飛等等」 我說:「簽證我已經再辦了,但單位說要一週後才能拿到」 後續:中央單位說沒有空宿舍,我也想說我就原定時間(下週)報到就好,再犧牲幾天通勤就好 反正覺得在外派的工作,在台灣時還要自己想辦法 外派的飛機還要在假日飛、不能佔用上班日很不合理 主管跟人資可能覺得我還沒入職就要求一堆 但我覺得這些要求跟疑問是合理的 經過這段時間我也在思考到底要不要去這間公司 還是其實我自己的問題比較大(不夠奴)? 但已經自費辦來一些工作簽證要的東西了 (入職後可以報銷 已經傳訊息跟主管道歉 我的要求讓他有不好的感受 接下來應該會少提一點要求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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