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延後報到🔥

匿名
《前提》
不想暴露太多 以ABC代表不同縣市
本人A地的人
入取了一個台灣公司外派的工作
跟公司壓下週一報到
原本以為會直接去外派地報到
之後主管才說要先在台灣的公司報到
因為工作簽證還沒下來
所以要在台灣的公司待一週(可選B地點辦公室
且我上班後有一天需要請假辦工作簽證要的東西
(人資也同意說可以請公假
但我之後反應通勤距離遠 單程要2小時以上
人資說可以申請B地的公司宿舍
已填表申請兩天 但公司尚未回覆是否有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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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
我問:「費用應該是由單位報銷吧?」後
主管打電話給我
說我還沒有工號 宿舍很難申請
讓我晚一週再上工
等簽證下來後 直接飛外派地
但需要先到C地繳資料簽字
我覺得到C地的交通跟時間成本太大
不想延後入職 也不想跑C地
主管反問:
「你有什麼困難不能跑一趟C地嗎」
「不能延後入職一週的原因是什麼」
我回答:
「C地對我來說很不方便」高鐵+捷運+公車,單趟2.5小時以上
「想要盡快上工」
主管說:「你還是沒有告訴我原因」
我就說:「也可以說是我在意少一週的薪水吧」
offer都已經等兩個月了,我不想再拖入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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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主管說:「那讓你報銷宿舍,你會不會又提一些要求 ex. 要請公假辦簽證、工作日再飛等等」
我說:「簽證我已經再辦了,但單位說要一週後才能拿到」
後續:中央單位說沒有空宿舍,我也想說我就原定時間(下週)報到就好,再犧牲幾天通勤就好
反正覺得在外派的工作,在台灣時還要自己想辦法
外派的飛機還要在假日飛、不能佔用上班日很不合理
主管跟人資可能覺得我還沒入職就要求一堆
但我覺得這些要求跟疑問是合理的
經過這段時間我也在思考到底要不要去這間公司
還是其實我自己的問題比較大(不夠奴)?
但已經自費辦來一些工作簽證要的東西了
(入職後可以報銷
已經傳訊息跟主管道歉 我的要求讓他有不好的感受
接下來應該會少提一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