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健身社給大家的啟示
國立政治大學
大家好 打給賀 胎嘎賀
老衲我是個中手健人
打從心裡是蠻希望政大有個健身社
大家可以交流個 或 彼此團練
不過事與願違 看到了令人心痛的作為
以下就結合我個人健身的經驗與大家看到事實作一些分享:
一、疑似自肥
就本人健身經驗而言,健身這件事情,是需要「具備一定專業程度的人」在旁邊帶或是教學的,不然可能一下就身體壞掉,或者吃成超肥,然後騙人家你練健力XD。從這個觀點來看,我不認為健身社推廣到「外面健身房付費上課」是有問題的。
Demo 有問題的是在,社長本人與請來的老師具親密關係,社長就社團聘請男朋友這件事情,存在「利益衝突」,簡單來說,就是有「社褲通內褲」(我知道大家會想到KMT)之嫌啦~
據本人觀察美麗的女社長,我真不覺得她會有這種噁心想法,只能說真的太不小心惹QAQ
二、倒社難免?
就大學成立社團的目的來看,應該是要培養大家有「團隊合作、開發課外興趣及把妹/哥」的機會。如果社團負責人疑似自肥而營利,我在想依據XX大學社團XX辦法或行政子法(我瞎猜的),健身社被宣布解散可能在所難免。
三、最後一根稻草?
在被齟齬有自肥之嫌時,屋漏偏逢連夜雨,抄襲友校社團的文宣消息不逕而走,大家紛紛對於社長的誠信產生了質疑,也讓政大健身社難產。
只能說,姊,我相信你是好人,但種種事蹟真的對妳不利,我希望妳能記取這次的教訓,以後不要再犯,也希望政大人能引以為戒。
BTW 我覺得社長的好朋友好正好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