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次曝光

在社辦被拿鐵鎚逼下跪

更新 大家我發文不是為了辯論法律條文,而是想藉由自己的經歷提醒身邊的同學,保護好自己。 關於為什麼和解:有人問我當初為什麼妥協?試問一個普通大學生,在社辦親身經歷差點被武器攻擊的恐懼後,面對校內多位師長輪番前來關心勸和的氛圍,未來還要同處一個校園生活數年,換作是你,在體制與人際壓力下能有多大的籌碼堅持不和解? —————————————— 正文 這件事在我心裡壓了很久。 每次想起那天,心裡除了恐懼,更多的是對整個處理流程的委屈與無力。 身為社團負責人,某天期末聚會結束後我留在社辦收拾。一位情緒不穩定的同學在現場敲碎了一張社團塑膠椅。我當下只是跟他說:「這是社團公物,弄壞可能需要賠償」,沒想到他理智就斷線了。  接下來的半小時,對我來說像惡夢 1. 失控暴走:他開始瘋狂甩門、踹門、猛踹地上的設備,並把裝滿水的金屬水壺往我腳邊用力砸數次。  2. 拿鐵鎚逼我下跪:因為水壺漏水,我擔心泡壞地上的重要零件工具,把水壺挪到走廊。他回來後反咬我破壞他的東西,隨即把門關上,手裡緊握著鐵鎚,對我步步進逼,大聲咆哮要我立刻給他跪下道歉。  3. 限制自由與追逐:在極度恐懼下我只能不斷說對不起,但他依然不肯罷休。當我受不了想轉開門把逃跑時,他一邊揮舞鐵鎚一邊拉扯我的手,咆哮:「我有說你可以離開了嗎?我要限制你的自由!」 直到他情緒稍有空檔,我才抓準機會衝出大樓報警,他甚至一路追出大樓。  事發後我報警、提告。但在校內處理的過程中,雖然沒有明目張膽的壓迫,但導師與師長們輪番前來關心遊說,字裡行間都是希望大事化小、勸大家都是同學要和解。我只是一個普通大學生,未來還要在學校生活好幾年,在師長與校園人際的無形壓力下,我難道有不簽和解的立場?  最後,在學校師長的調解下簽了和解書,條款僅寫著「誠心道歉」、「放棄民刑事權利」、「保持和睦相處」。  原本以為司法會給予公正的警惕,但等到開庭結束、法院判決送達時,我知道這不可能了。 法官考量對方「坦承犯行」、「已達成和解」、「無前科」,認定僅是一時失慮,判了拘役 20 天,宣告緩刑 2 年,僅需服義務勞務,期間付保護管束。  鐵鎚只差一點點就要敲到別人的頭上,在密閉空間裡被限制行動、恐嚇下跪,結果在體制與法律的運作下,換來的是緩刑與校園內的息事寧人。  今天發這篇文,除了宣洩壓抑許久的感受,更想提醒往後的人遇到「情緒極端失控的人」或「有暴力傾向的人」能閃則閃。 學校看似安全,但體制往往無法即時保護你。體制與和解也往往無法撫平被害者受到的驚嚇與陰影。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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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哥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