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次曝光

我們可不可以不要就這樣算了?

2021十一月 醫學系偷拍男 沒有退學 查不到懲處 2023三月 社科大樓偷拍男 逃走 2025九月 光復曾姓偷拍男 得和解 2026八月 法律系偷拍男 兩隻大過沒退學 2026十月 總圖偷拍 沒有下文 2026十月 宿舍偷拍 沒有懲處下文 請問我們還要忍受這樣的世界多久?我們的學校難道不應該保護我們嗎?還是只要輕飄飄的罵幾聲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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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px
成大法律系學生爆出偷拍案,受害人數高達185人! 法院二審撤銷緩刑,校方懲處結果出爐卻引發譁然⋯ 「記2大過未遭退學」這張處分單,你看得懂嗎?👇 事件的起因,是一名成功大學法律系的學生,被查出在台南一中等處廁所偷拍如廁女性。根據案件資料,受害人數高達185位,其中甚至可能包含未成年。 這場官司的攻防相當激烈。檢方在調查期間指出,被告身為法律系學生,卻提供錯誤的手機密碼,企圖影響檢警釐清影像。由於被害人並未原諒被告、不同意給予緩刑,二審法院最終將被告的緩刑撤銷。 不過,真正讓話題在討論區燒起來的,是校方的行政懲處結果。 投訴人A小姐出面表示,她在今年2月就曾匿名向成大校方陳情,並提供相關資訊。經過數月的等待,直到今年8月12日,她看到校方的公告,結果是對該名學生記「兩大過」。 「涉及185人,為何僅採取2大過處分?」A小姐提出質疑,認為在掌握刑事判決的情況下,校方的處分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性平調查是否夠完整,以及獎懲委員會是如何衡量輕重、有無評估過退學處分,都應該要有可供檢視的依據。她同時也點名教育部,質疑主管機關是否知悉並審查過調查程序。 面對外界的疑問,成大校方則是搬出了法規來回應。校方表示,此案受《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依法「不得對個案表示任何意見」,並未針對懲處細節給出進一步的說明。 整個局面看下來,就像是一場裁判標準引發各方熱議的賽事。一邊是法院撤銷緩刑的司法判決,另一邊是校方基於法規無法對外說明的行政懲處。兩邊的落差,讓這起牽涉過百人的事件,留下許多爭論的空間。 在法規限制、被害人訴求與校園管理之間,界線究竟該怎麼拿捏?這起案件的後續效應,大家怎麼看呢? #醉倒路編 (圖/翻攝成功大學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