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不支薪跟實習的必要性

這個問題一直困擾我很久,我的年級還沒修過系上的實習,但是因為是必修,未來勢必要去。單從系上的資料來看我覺得實習看來是個很浪費時間的事情,還不支薪,與其這樣不如讓學生在校內打工還比較實際,而且說是讓你學習,但看人家說做的很多事是雜務,那不支薪是當免費勞工? 如果說實習是去學習,會給單位添麻煩,但我看實習真正有幫助的好像都是科技類或醫學系跟未來工作真的有明確相關的,那我更好奇我唸的文組實習和未來工作的明確相關性在哪裡? 想問問有沒有實習過的同學分享實習對你們是有益處的還是完全沒用?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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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就是去讓你真正的體驗那個行業的工作,你去做完就知道這個工作適不適合你。關於薪水的部分,哪個企業會付薪水給來學習的人? 有些佛心一點的企業實習是有薪水的,你可以自己去找找看。
不給薪水那是真的幹
實習ing 但我是有領薪水的啦 我覺得支薪是必要 不然企業沒有一個媒介要求實習生做到什麼程度 至於該不該去實習 很多人都是真正踏入行業才發現跟想像中的不一樣 抱著去認識認識自己的心情或許會輕鬆一點 我是覺得去感受現場和教室裡老師講的頭頭是道的理論有哪邊不同 這點蠻好玩的 如果你從一開始就很抗拒 那這門必修對你只會是一段時間的折磨 也可以用這段時間去培養別的嗜好或是評估換跑道的話要去哪邊 反正選擇權在你手上 只想應付了事又何嘗不可
我是有領錢實習欸 還是會幫忙一些事情
該不會是我們系吧哈哈哈
我覺得實習有時候是對這個行業得初體驗或是認識也~有支薪和沒有支薪,這個嘛 因為我的年紀還是需要一點pay 來供應我生活的,不過如前幾樓回應的也有道理:你是來學習的,公司當然不可能再花錢給一個來學習的人的。 但站在我的立場,我還是覺得 有付錢的實習是(學習成份小+工作成分大)沒付錢的就是純粹學習(但當然可能包含各種雜務
你就免費勞工啊,反正你也不能拒絕,有的系甚至還要跟你收錢,摸摸鼻子自認還有別人比自己更倒楣就算了吧
B7(已編輯)
以法律面來看,根據「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學生實習屬於課程延伸,雖實習過程中不免伴隨著勞務付出的外觀,惟究其實質,與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1款規定:「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仍有不同。(各系有不同規範,有些會給,有些不會給,更有些原則上不給」 但這條法律值得注意的地方是,需要跟公司簽約,但聽說有部分實習是沒有簽約,要自己注意一下,另外實習生基本上「不適用勞基法」,所以遇到糾紛就看當初契約則麼寫就怎麼處理啦~ 但我覺得有「部分科系」實習,的確可以了解未來產業趨勢,了解理論跟實務的差距。至於支薪問題,我認為你是來學習的還是來做事,都有付出一定的勞力,那應該都要有相對應的報酬,不然等同企業獲得一個免費勞力,,更不用說部分不支薪的企業,工作內容環境跟一開始說的不一定一樣,或是單純叫你幾個月都做一些雜事,而且既然學生沒有拿到相應的報酬,企業又是要以何種立場來要求你做事呢? 如果有問題歡迎更正或理性討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