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不支薪跟實習的必要性

這個問題一直困擾我很久,我的年級還沒修過系上的實習,但是因為是必修,未來勢必要去。單從系上的資料來看我覺得實習看來是個很浪費時間的事情,還不支薪,與其這樣不如讓學生在校內打工還比較實際,而且說是讓你學習,但看人家說做的很多事是雜務,那不支薪是當免費勞工? 如果說實習是去學習,會給單位添麻煩,但我看實習真正有幫助的好像都是科技類或醫學系跟未來工作真的有明確相關的,那我更好奇我唸的文組實習和未來工作的明確相關性在哪裡? 想問問有沒有實習過的同學分享實習對你們是有益處的還是完全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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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面來看,根據「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學生實習屬於課程延伸,雖實習過程中不免伴隨著勞務付出的外觀,惟究其實質,與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1款規定:「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仍有不同。(各系有不同規範,有些會給,有些不會給,更有些原則上不給」 但這條法律值得注意的地方是,需要跟公司簽約,但聽說有部分實習是沒有簽約,要自己注意一下,另外實習生基本上「不適用勞基法」,所以遇到糾紛就看當初契約則麼寫就怎麼處理啦~ 但我覺得有「部分科系」實習,的確可以了解未來產業趨勢,了解理論跟實務的差距。至於支薪問題,我認為你是來學習的還是來做事,都有付出一定的勞力,那應該都要有相對應的報酬,不然等同企業獲得一個免費勞力,,更不用說部分不支薪的企業,工作內容環境跟一開始說的不一定一樣,或是單純叫你幾個月都做一些雜事,而且既然學生沒有拿到相應的報酬,企業又是要以何種立場來要求你做事呢? 如果有問題歡迎更正或理性討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