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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偷拍事件線上連署

我們是針對東華大學偷拍事件成立的學生自救小組。 📌 線上連署連結:
【事件說明】 2026 年 10 月 8 日晚間6點左右,東華大學圖書館三樓的女廁發生疑似偷拍及人身侵害事件。 據當事人所述,當事人在進入廁所後習慣性檢查針孔設備,察覺廁間似乎有人壓低聲音移動,隨後從當事人所在廁間隔板上方竟伸出手機,當事人立即大聲喝斥,離開廁間,並試圖堵住偷拍者,過程中偷拍者摀住當事人的嘴巴,阻止當事人呼救。當事人亦表示,當時曾嘗試按下廁所內的緊急求助鈴,但設備失效,而撥打110時也因為忙線中沒有接通。 事件經當事人公開陳述後,於 10 月 13 日經媒體披露。針對緊急求助鈴失效之問題,副校長石忠山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校方經過多次測試,認為警報系統運作正常,但也承認設備在事發當下未能發揮應有功能,相關系統仍有檢討的必要。 校方遲至 10 月 16 日才發布公開信向全體師生說明,距離事件發生已相隔八日,距離媒體揭露也已經過三日。在此期間,師生只能透過當事人的公開陳述,以及媒體報導知曉此事。校方在公布校園安全事件資訊的時效上嚴重延遲,未及時回應師生對校園安全的疑慮,亦未針對後續校園安全措施說明因應與改善的具體方案,影響師生對於校方的信任。 校方已宣布將於 2026 年 10 月 30 日召開安全會議。我們要求校方將本連署提出的改善訴求納入會議提案,針對安全設施檢測、校園安全事件資訊公開及事後支持系統進行具體討論,並就相關改善措施、執行時程及權責分工形成明確決議。 — 【我們的具體訴求】 一、立即展開安全設施三方共同檢測,建立後續檢測程序 我們要求校方於本學期立即展開校內安全設施全面檢測,公告實施日程,並由三方(校方、廠商、學生代表)共同完成。檢測項目涵蓋防偷拍與緊急求助設備,確認其實際運作狀況,並針對檢測發現的異常限期改善。 校方後續應該建立定期檢測與不定期抽查程序,明確訂定執行時程、負責單位及異常處理機制,檢測過程應該在三方共同監督下完成,而非廠商單方面的檢測與回報,並且必須定期公開檢測結果與具體改善情形。 二、建立校園安全事件資訊公開標準流程 我們要求校方訂定校園安全事件資訊發布的標準流程,包含但不限於:時限、應公開的基本資訊、權責單位及後續處理,並且針對後續處理成立專案小組。在安全事件發生之後,校方應及時並積極向師生說明必要的事件資訊、安全提醒、已採取的應變措施及後續處理方向,使師生能夠掌握校園安全狀況,落實資訊透明化與知情權。 三、完善校園安全事件的支持系統 我們要求校方於本次及類似事件發生時,需提供受事件影響者必要的心理諮商、法律協助及其他相關資源,並且提供明確可行的資源取得管道。考慮到諮商量能有限,要求校方在發布公告信件時,一並納入必要的心理衛教資訊與其他求助管道。 針對受事件影響者,在工作、課業方面,校方應明訂適當的出缺勤、作業、考試或考核的彈性措施,以協助他們有充分的時間重回生活常軌。 — 近年來大專院校屢次傳出偷拍事件,已經成為大學校園重要的安全課題,而不僅是個別案例。我們有必要重新審視既有的校園安全網絡,檢驗其是否足以保障全體師生免於憂懼的校園生活。 透過此次事件,我們看見校園安全網的巨大漏洞。緊急求救設備成為虛設,倘若事件發生在相對偏僻的校園角落,或是受害者遭受更為嚴重、甚至生命威脅的狀況,會造成何等後果?難道要付出沈重代價來換取對校園安全的重視嗎?當最基礎的求救鈴是否有效運作都只能靠運氣,遑論建構完整的校園安全網絡;當連如廁這般日常生活,也必須承受危機四伏的心理壓力,師生又如何在校園中安心生活? 我們了解無法徹底阻絕惡意的侵害者,但周備且能發揮效用的安全措施是校方應該為全校師生建立的積極防線。我們希望校方能夠省視校園安全防護的缺失,提出並落實具體措施,履行對師生安全的承諾,也希望藉此重新審視校園安全網絡之韌性。 — 我們要求校方將以上三項訴求納入2026 年 10 月 30 日安全會議的提案,建立完善、透明且可受監督的校園安全機制。 最後,我們需要大家的協助,請幫忙填寫並轉發此份連署書,讓大家知道這項行動正在發生,促使體制能夠更積極的介入,並做出實際的行動與改善。 — 📌 連署對象:在校學生、在職教職員、在校學生家長、校友及退休教職員 📌聯絡資訊:wearewatching1008@gmail.com 【眾目行動小組WE ARE WATCHING】 敬上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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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們的表單有幾點需要改,有明顯讓人詬病的地方 1.去識別化的具體方式不明確 表單有說明部分身分將採去識別化方式公布,但目前並未清楚說明「去識別化」實際會如何進行,例如是否完全不公布姓名、是否保留系所、年級或其他身分資訊,以及最終會如何呈現。 由於不同程度的資料保留會產生不同的重新識別風險,因此建議讓填表者在連署前就能明確知道自己的資料最後會以什麼形式出現。 2.目前學生等部分身分有特別標示採去識別化公布,而在職教職員及退休教職員則未採相同標示。這樣的安排本身未必有問題,尤其教職員可能願意以自身身分公開支持連署,但仍可進一步明確說明各類身分最後會公開哪些資訊。 例如教職員是否會公開完整姓名、姓氏、系所,或其他身分資訊,若能直接寫在表單中,填表者會更容易理解參與連署後的公開程度。 3.資料蒐集用途與資料公開用途之間的區別不夠清楚 表單需要蒐集真實資料以確認連署人身分是可以理解的,但「發起方蒐集哪些資料」與「最後會公開哪些資料」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目前可以再明確區分哪些資料僅供身分確認、哪些資料會用於連署統計,以及哪些資料最後會向校方或社會大眾公布。 4.有效連署的認定與重複填寫處理方式不明確 若連署結果之後要作為向校方提出訴求的重要依據,連署人數的可信度會相當重要。目前可再說明是否會進行身分確認、如何處理重複填寫,以及哪些情況會被認定為無效連署。 這部分即使不公開具體個人資料,也可以說明資料整理原則,增加最後連署結果的可信度。 5.資料保存及後續處理方式可以更加明確 表單涉及姓名、電子郵件及校內身分等資料,因此除了公布方式之外,也可以說明原始資料的保存期限,以及連署活動結束後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