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公布代訓公費細項明細

國防醫學大學

非軍費生自費買裝備

明年開始,服裝供應站開始不給予公費點數給非軍費生了。那長官每次都說軍校生不分費別要公平一致,莒光要到、服檢要去,那怎麼在補給裝備這方面上就開始區分是不是軍費生呢?還是是打算讓我們自費檢整裝備去配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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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學校依照上級法令跟預算編列,就服裝點數的部分只打算給予軍費學生,自、代訓學生就只能自費購買學校要求的服裝(更何況軍校學生屬於軍公教人員不得兼職,所以我們被限制收入來源,服裝費只能回家找爸爸媽媽要的意思嗎?) 再來,如果依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公費醫師培育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第二章第十二條:公費待遇項目包括主(副)食費、學雜費(含實驗費)、書籍費、制服費、平安保險費、宿舍費(含電腦網路使用費)及應屆畢業生旅行參觀費。 以我經驗從入學到現在,學校每學期皆未公開上述法條中核定過後被扣走的細項金額,只是一筆數字直接轉進戶頭。 那我想請問當我們真的因此而退學需要賠償的時候,我們要怎麼確保退輔會核定下來的錢,我們是否真的有拿到或是使用到呢?所以希望學校能夠公開將法條中所列舉的公費細項金額,好讓我們知道我們所承擔的公費義務所換取權利是否有無受損。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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