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張罰單
紐約市
Traffic Enforcement Agent並不知道自己正在替國家安全調查留下證據。
他只看到一輛廂型車違規停在消防栓前。
拍照。
車牌。
時間。
地點。
開單。
三分鐘後,他繼續處理下一輛車。
幾週後,那張罰單照片出現在亞倫・布魯克斯的螢幕。
羅斯問:
「我在看什麼?」
「一張停車罰單。」
「這我知道。」
布魯克斯把照片放大。
擋風玻璃後面有一個深色旅行袋。
再放大。
拉鍊附近有一道不規則的修補線。
他打開灰狗車站的監視器影像。
其中一名中國旅客攜帶的旅行袋。
同樣的修補。
羅斯說:
「可能只是巧合。」
「當然。」
布魯克斯打開第三份資料。
廂型車是合法租來的。
承租關係人已經在紐約生活六年。
永久居民。
沒有重大犯罪紀錄。
還有一件事。
他曾經出現在安克拉治餐廳。
二十四人之一。
這張罰單突然變得重要。
不是因為它證明了一場陰謀。
而是它證明:
某一個物件,在某一個時間,確實出現在某一個地方。
衛星。
通信情報。
聯邦資料庫。
數十億美元的國家安全系統。
但其中一塊最重要的拼圖,來自一名紐約市基層公務員正常完成自己的工作。
林志遠看著牆上的照片。
「我們必須小心一件事。」
羅斯問:
「什麼?」
「這些人成為嫌疑人,是因為證據與行為。」
林指著那些亞洲面孔。
「不是因為他們姓什麼。」
「也不是因為他們長什麼樣。」
房間安靜下來。
「如果我們忘記這一點,」林說,「就算最後阻止行動,設計這場行動的人還是贏了一半。」
沃德點頭。
「追行為。」
「追證據。」
他看向布魯克斯。
「那個袋子下一站去了哪裡?」
布魯克斯打開另一份紀錄。
佛羅里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