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校長候選人之訴求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借鏡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與他校過往學術倫理爭議(如遭檢舉論文、販售學位、論文代筆、...等事件),端正未來校長遴選機制至關重要,力求公允公正的訴求每位參選人公開簽署清廉選舉聲明書,並能分階段落實嚴謹守護海大校譽與師生權益:
一、 短期階段:立竿見影,嚴格把關學術誠信
標題:守護海大招牌!即刻啟動「三高」審查,對學術瑕疵零容忍
訴求重點: 鑑於過去論文掛名與學術倫理爭議,近期遴選首要之務在於建立「高標準、高透明、高效率」的審查機制。
具體作為:
落實實質審查: 候選人之代表作及近五年重要著作,須經第三方獨立學術機構(如國科會)或跨校國際級學者盲審,杜絕人情護航。
候選人公開自清: 要求每位候選人針對自身過去掛名之爭議期刊、學術計畫,提交完整且具法律效力的學術倫理說明報告,供教職員檢視。
嚴守利益迴避: 遴選委員會名單與審查過程應符合《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剔除與候選人有直系血親、重大利益及師生關係之委員。
二、 中期階段:制度優化,擴大基層參與與問責機制
標題:拒絕黑箱作業!健全遴選委員會,還權於海大師生
訴求重點: 記取校內行政主管介入干擾事件的經驗,中期必須透過制度改革,平衡行政官僚與基層教師的權力。
具體作為:
擴大基層代表性: 未來提高遴選委員會中專任教師代表比例,並增加學生代表席次,確保校長人選能真正反映校園各階層心聲。
落實治校願景公開審查: 辦理多場全校性的候選人治校理念說明會。治校方針必須涵蓋「如何強化學術倫理體制」與「行政透明化」之具體指標。
民眾/校友參與: 設置具名檢舉與公開答辯機制,在候選人名單公告期間,廣納各界對候選人適任性(含道德操守與行政領導能力)的具體建言。
三、 長期階段:深耕文化,打造國際級的高教治理典範
標題:邁向百年頂尖!建立常態化的學術道德與課責文化
訴求重點: 擺脫因特定人事糾紛對校譽造成的負面影響,建立長遠、具國際競爭力及防弊機制的永續校園。
具體作為:
設立專責學術倫理辦公室: 獨立於校內行政體系之外,專司處理學術倫理案件,並設有吹哨者保護機制,確保案件調查不受校長或高層長官的行政干預。
校長績效評鑑制度化: 增設「學術道德與行政廉潔」作為校長年度考核核心指標,若任內發生重大違失或重大醜聞,應啟動即時解職或不續聘機制。
接軌國際標準: 推動全校性的研究誠信教育訓練,要求各學院落實責任作者與共同作者的實質貢獻度宣告,防範掛名文化與學術剽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