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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一、 烯環鈉事件,學校對學生記申誡處分。 1)學生得否提起行政爭訟請求救濟? 2)系爭處分是否違反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 二、 1)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憲法裁判後人員組織變動,新的人員組成認為系爭法規並無違憲,憲法法庭得否准許撤回聲請? 2)111憲判8是否逾越裁判界線? 民法 一、 甲長年在國外,將其A屋交由其母乙保管,並允許乙自行收益以供贍養。乙將A屋出租予丙,又以自己名義將A屋出售予丁,丁向乙提起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之訴訟後甲死亡,乙為甲之唯一繼承人。當事人之法律關係為何? 二、 甲為中國配偶,遷居來台,在網路上看到乙販賣土豆,留言「土豆2斤」,乙按讚並回覆已出貨。 (一)甲留言「土豆2斤」及乙「按讚回覆」之意思應如何解釋?雙方是否達成合議? (二)甲乙得否以錯誤為由撤銷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