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以後消費儘量留存收據 - 191自轉車工坊

僅作為我個人的經驗作為大家以後消費行為的提醒: 沒明碼標價的商品盡量避開 消費盡量留存收據並註明商家、貨號、金額 一年前我在191自行車坊買了無變速無配件的自行車(在外面那排,無明碼標價),那時候的員工喊價3500元,還嗆我3000元怎麼可能有車。 後來我在Google地圖評論看到該車款僅需2700元,在地圖負評,商家也留言回應可以帶原自行車款回來確認退差價,今天我車子牽過去後,剛開始店家客氣地說一起解決問題,接下來卻不斷百般刁難:什麼車子本來有配件可以拆下來、要我證明這是你自己的自行車、找不到當初跟你交易的店員要我跟他對峙、又說這不是錢的問題(這是啊!)。我最理虧的是沒有交易紀錄,所以整個糾紛卡在這邊。後來我跟老闆娘協商退400元(退一半),但老闆表示這等於承認他們錯誤因此拒絕提議。 1.店家有告知消費時可以要收據,但消費當下卻無主動告知,且開收據要5%額外金額(懂得都懂),奉勸大家以後買超過一定金額的商品,要跟店家開收據,並載名商家,貨號,日期,金額。 2.我提到沒有明碼標價時,店家說他們小本生意不可能一直換價格標。準備百位、千位數的所有阿拉伯數字有這麼昂貴嗎? 3.現場只有老闆老闆娘,沒有當初跟我交易的年輕店員。 PS. 圖中為腳踏車底部的唯一車架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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