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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許恒達 刑法分則進階 期末考

考120分鐘 可以帶沒有畫記的小六法 題目: 甲大學畢業後,決定到台北市找工作,透過網路仲介聯絡上房東乙,並向其承租套房,兩人並簽約一式兩份。不久之後,適逢報稅季,甲向乙要求給租金收據未果,甲因此在未得乙同意情況下,以乙的名義製作去年 9 月至 12 月份,金額正確的租金收據共 4 張,並持之向國稅局申報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的特別扣除額。國稅局人員認定其為真實資訊,故核准甲扣減其納稅額。繳稅之後,甲覺得「失血」甚多,晚上自行騎機車前往酒吧喝酒,喝了幾輪之後,甲已經動作反應變遲緩,仍決定騎車回家,路經某交岔路口時,甲心情甚差決定直接闖紅燈,竟撞上綠燈車道同樣騎機車且沒戴安全帽的丙,丙被甲撞上之後,頭部撞地血流不止,情況非常嚴重。甲心想事情麻煩,且自己的機車也壞了不能騎,馬上打電話給女友丁,請丁開車來載甲離開現場,丁本於兩人的感情,開車前來載甲離開。但離開前,甲看到尚存一氣的丙情況嚴重,仍好心打電話給附近醫院,偽稱他是好心路人,某處有人發生車禍情況嚴重,請醫院派救護車來,甲即坐上丁車離開現場。 丁看甲情緒很差,提議前往山上公園散心。就開車上車,兩人在半夜公園涼亭邊擁抱,不久後性致大起,兩人即脫衣開始性交行為。雖然地處偏僻無其他路人,沒想到兩人進行到一半時,竟有員警戊巡邏經過,戊發現兩人脫衣性行為,馬上喝令停止,甲心情極差,未著衣對戊連比兩次中指。戊隨即逮捕甲,並將甲上手銬。一旁沒穿衣服的丁看了也非常生氣,立即躺在地上,戊要求丁馬上著衣,丁卻完全不搭理,戊只好拿自己的衣服蓋住躺在地上的丁。丁立即撥開該衣服,並用手機開直播,拍攝自己全身裸體及戊要求丁著衣的影像,該直播在網路上造成轟動,點閱人超過 1 萬。後來戊連絡女警,才將裸體的丁穿上衣服,並與甲一同帶至派出所。 甲到了派出所後,假稱要上洗手間,因派出所位於山區,戊帶著甲至派出所外部與派出所牆磚相連屬獨立建物,且內部空無一人的洗手間上廁所。甲發現地上有汽油一桶,乃趁戊突然接到公務電話當下,一邊抽煙一邊回應電話的戊不注意,將汽油潑在男廁地上,並搶走戊口袋中的打火機,對該獨立洗手間放火。火勢一發不可收拾,所幸只造成獨立洗手間全燬,但派出所未有損害。事後確認,丙後來被送至醫院,因傷勢過重在到院前死亡。甲騎機車撞上丙時,雖然有完全責任能力,但酒精值透過事後回推,應已經達到每公升 0.30 毫克。 請問甲、丁的刑責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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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字有錯的話怪ai 我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