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轉自臉書 黃士修 文章
「他說因為警察搜索同志酒吧,才現身沈伯洋競總成立大會。
但那是民進黨議員洪健益檢舉,有未成年人被當玩物,要求警察局查辦。
警方搜索,現場有大量裸男、用過保險套,暗房區還有「人體蜈蚣」連結中。
蔡康永說,「如果你不在乎這些事情,是要讓那些17、8歲的小朋友被壓迫死嗎?」
我在乎這些事情。」
另一則是取自脆,忘記誰說的(可能是網友)
「民進黨議員檢舉gay bar有未成年人表演
警察局持搜索票檢查
同志上網哭訴警察迫害
影片放出來一片肉色,在場人士轉述發現一群人現場交配
事情鬧大
國民黨市長出來道歉
同運人是要求市長出來跪
同志名人上節目說族群遭到迫害一定要站出來支持一開始檢舉的那個黨
我看不懂,但大受震撼」
我身邊政治系跟法律系的朋友都在瘋狂轉發,甚至有平時自詡理性的同學發文痛罵蔣萬安,我完全反對警察執法時以諷刺和輕蔑的口吻嘲笑同志族群,而事實上所有參與警察皆已受懲處。
我想請問對此事感到憤怒的各位:
1、該酒吧場所不應有任何性行為以及未成年出入,是否同意?甚至有文章明確寫出,該酒吧確實存在暗房?
2、當天晚上同時有數十間酒吧、夜店遭到臨檢,而command D更是因為遭檢舉頻繁未成年者出入,遭到「搜索」,實際上亦與臨檢之審查標準不同;假設今天並未發生警察以言語羞辱同志之情況發生,你們是否依然將矛頭指向現任市長蔣萬安?如果市長是沈伯洋的話呢?
3、不准罵我藍白草,我沒立場,但就這件事我實在不太理解,若有遺漏的重要觀點,請各位幫我補上。也請有看到的人,不妨轉傳給當初有轉發學生會聲明的人,我真的很想知道他們的想法!麻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