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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本人近日參加「雲臺第六屆大學生雙創賽」交流行程期間,於餐桌上對 大同大學 資工系 邱同學及李同學所造成的不當行為,以及因此造成兩位同學不適與難堪一事,本人在此正式公開道歉。
一、事件經過與事實澄清
本人於交流期間,因一時興起,將本人於路邊拾得、來源不明的葡萄交予邱同學,邱同學並未瞭解到此葡萄之來源便將其吃下,並分享於李同學。
其後,邱同學因同桌友人告知該葡萄來源後,造成兩位同學對食品來源及安全產生疑慮與不安。
此外,在餐桌上,因本人給予葡萄之行為,使邱同學在吃下葡萄後,在其他人面前陷入尷尬與難堪的處境。當時同桌眾人也一同對此事進行嘲笑與起鬨,爾後造成邱同學在公開場合更加難堪與不自在。
對此,本人承認,無論當時自認為這是玩笑、惡作劇,或是出於任何其他理由,都不能將危及生命安全或健康一事視作消遣,更造成邱同學身心受創。
二、本人責任承擔與道歉
本人在此鄭重向邱同學及李同學道歉。
對於本人將來源不明的食品交予邱同學。導致邱同學及李同學食用,以及因此造成兩位同學的不安與不適,本人深感抱歉。
同時,對於同桌眾人在餐桌上的行為造成邱同學當眾出糗與難堪,本人也應負起應有的責任。本人承認,將他人的難堪當作玩笑,並在多人共同用餐的場合讓他人陷入尷尬處境,是不成熟且不恰當之行為。
本人也應明白,真正有基本尊重與分寸的人,不應以讓他人難堪作為自己的娛樂,雖不知當下邱同學有尷尬且不適之情形,卻仍將此事視為可以取笑的玩笑。
如今重新審視自己的行為,本人確實應為自己當時的幼稚、失當與同儕間的交流進行反省。
三、後續反省與承諾
本人願意為此次事件造成的後果負責,也願意正式向邱同學及李同學道歉。
本人承諾,未來不再以任何形式將他人的難堪當作玩笑,不再以惡作劇作為與他人互動的方式,更不會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拿來源不明的食品或其他物品進行類似行為。
本人也希望透過此次事件認清一件最基本的道理:
任何人都不應該隨意收受來自他人的物品,若是食品與飲品,更須確認來源後再食用,以免造成腸胃不適和心靈受創一事。
對於本人此次不成熟、失當且欠缺尊重的行為,以及因此造成邱同學與李同學的不適、困擾與難堪,再次向兩位同學致上誠摯的歉意。
除此之外,本人再次強調,本人沒有任何蓄意傷害同儕的意思,若有任何疑慮,本人將委任相關法律人員協助處理,勇於認錯同時,也捍衛自身權益。在此本人將不再對此事件進行回覆,若有任何疑慮,本人將透過訴訟代理人回應。
道歉人:許廷瑜
日期: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