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報到問題 簽了合約 上班前幾週被要求不用到職

高雄某復健科診所 6/9的面試,面試當天對方說要錄取我 我也有告知面試人員我還沒有提離職,對方當下要我盡快提離職 後因對方診所要求自備制服,我告知對方我沒有護理師的制服(大掃除都清掉了),對方要我去其他管道購買,所以我都已經準備完制服了 在我跟原醫院確認離職後,對方與我在6/18簽約 確定8/1正式入職 7/12卻突然被通知不用來報到,說人力調整目前沒有缺? 難怪人力銀行上的職缺一直沒有關閉 所以真的能這樣?要不是因為護理好找工作 這樣要求面試人員離職、讓面試人員婉拒其他工作機會,甚至都簽訂合約了 然後在要上班前幾週突然違約,這是合理的? 希望高雄的姐妹們自己注意小心點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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