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此文不要沉!高雄胡亂收費「林X堂」現在改名爲「雅X」向高雄市衛生局檢舉後續

經過上次114/9/12向高雄市衛生局檢舉後,在114/10/27衛生局電話回覆說有明確告知診所病患要申請病歷的東西就是要給,所以我在10/29終於拿到我的術前、術後電腦斷層+X光片,另外連術前術後的「照片」都一併給我了,總共4張光碟片,這次竟說不收費用? 首先還原當日對話凸^-^凸 以下👦本人。診所高價收費小姐感覺她長期應該有在做重量訓練,先簡稱為🏋️‍♀️好了。 另一個她使喚的小姐感覺像是工具人簡稱👧。 (由於可能會有醫療糾紛的問題所以只討論拿資料及收費部分) 👦:那我就是要補印…(我當時手上拿著2張A4影印的X光片紙張) 🏋️‍♀️:沒有啊醫生說這兩張都給你。 👦:那我申請CD的部分。 🏋️‍♀️:我們現在已經就是…上次18號你沒有來的部分,就是你的術前、術後CT都有在光碟裡面了(有4片光碟) 👦:喔,好了,全部? 🏋️‍♀️:對,本來就好了,是你一直沒有來拿,還去控訴我們對你有多不好~櫃檯拿吧,你的東西都在那邊了。 然後我走到櫃檯 👦:我要拿那個術前術後的光碟,那這樣是多少錢? 👧:不用,給你。 👦:?不用錢???申請這個不是要費用嗎?不用開立收據什麼的嗎? 👧:不用,帶回去就好。 👦:欸…我再確認一下好了。 再走回剛剛門內詢問🏋️‍♀️小姐 👦:這個不用收費嗎? 🏋️‍♀️:你拿走吧,然後還比一個🤷的動作。 我當下真的是傻眼到一個不行,哈嘍,是在哈嘍? 我才想問你們為什麼這麼害怕病人申請資料?? 你們對我好的話我需要來回這麼多趟嗎?我要我的資料我跑了多少次?刁難幾次?一開始申請你們說「這種東西應該保險員會來申請,也會比較清楚要請什麼」硬要我們找保險員來,結果勒?病人本人都授權給保險員了還有「本人之授權證明」,你們也是讓他空手回去!最後我不方便去拿我媽去幫我拿的!你還好意思🤷🤷?我沒向衛生局檢舉你願意「照收費標準」給我嗎? 雖然我知道這些都是個人行為,但真的讓人覺得很火大🤬🤬🤬也讓我開始對醫護不抱有美好的光環了🙃🙃 我不能接受的還有…衛生局對於這樣的行為竟然沒有懲處😨😨😨😨?? 首先衛生局的人員說,由於之前我第一次舉發的時候承辦人員都離職了,再來我這次沒有「真的讓他們收費」就是我沒有那張超額收費的收據。 我整個傻眼…我Line圖片以往的截圖給了,然後今年9/10申請時要求被高額收費的音檔我也給了,這樣都沒辦法證明…? 結論就是我9/10當天要再被他們再收一次才足以證明! (術前術後CT 2張/每張3600元 X光片 9張/每張800元)7200+7200=14400 我要再讓他們收14400才能足以證明他們在亂收費??? 診所開立收據可以亂押一年的日期109/1/1-109/12/31? 那我當下要給黑心診所再收一次,然後在亂押一次109/1/1-109/12/31的日期那我豈不是在死無對證一次? 傻眼,太傻眼了!!! 然後衛生局也有跟我說,如果他們一直這樣之後一定會有其他人舉報他們呀~然後就是這件事情就這樣??? 沒錯就這樣結案了🙃 WTF???實在讓我很難相信政府單位…🙃🙃 首先,我再次強調,我的正顎費用是30萬(內容包前術前及術後CT及X光的資料收集,還有麻醉費及其他雜費用都含在裡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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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約診單可以看到我的資料收集分別是,109/4/3術前及術後109/4/11。 而我在109/7/24也就是最後一次回診,我提出要申請,那些音檔我也都還留存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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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09/2/27開始至109/7/24總共18次就診記錄。 診所硬要向衛生局凹說我109/7/24申請時收的是「拍攝費用」,我就問我當下的動作到底是「申請資料?」還是「拍攝」? (合理嗎??診所109/4/3、109/4/11拍完,你要凹你沒收拍攝費用?到申請時就要收拍攝費用費?照你意思沒申請那你們不就都拍免費的?這麼好?30萬的帳你們要拆21萬跟9萬,那9萬的矯正費怎麼來的?) 再來,如果要合理化說是拍攝費用好了,音檔日期也對不起來。再來就算白的真的被你講成黑的好了,那請問我在高醫矯正,矯正器在高醫戴的,你18次的就診記錄也「多次收取健保卡」,我不是聰明人,也不知道我的病例內容寫了什麼,但我知道我在開刀前沒做什麼昂貴的療程,那請問18次/9萬塊的矯正費是怎麼矯正的?平均一次5000?(還沒算健保卡那些費用喔) 哈嘍?我牙套不是在你這裡戴的欸🙃我牙套在高醫戴的每次回診也才3150扣掉150的健保不就只要3000?,你如果真的不含拍攝費那平均下來5000的費用你要怎麼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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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此附上另外的2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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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匯款、信用卡、跟現金3個選項,但當時你們也堅持要用現金,所以我其實也不清楚有其他的欄位要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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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2/3很清楚啊,我拷貝CT就是要收1張/3600元 拷貝X光片一張/800元!!! 其實還原這些經過到這裡,我佩服!佩服原來當初診所敢這樣亂押日期,原來是到時候可以凹說是「患病人要拍攝才收得費用呀」,也讓民眾不好舉證,看來手法相當熟練👏👏👏佩服!👍👍 我是不知道診所到底怎麼跟衛生局說的,但他們僅僅用「說的」足以證明我提供的這些證據都無法證明?? 讓我也不禁懷疑還是其中有其他之行為? 1.診所開立收據不是收費當天的日期,而是「一整年」這樣真的合理嗎?衛生局都不覺得奇怪嗎? 2.從對話紀錄截圖、對話音檔,我提出的是「申請拷貝資料」,並不是要再拍電腦斷層及X光片,都可以看出來不合理的地方,要證明到什麼樣的地步才是證明? 3.就連我的病例最後日期也只有到109/7/24,診所的收據怎麼可以開到12月底?還是這種東西都可以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4.就算衛生局的人員離職了,政府單位辦事情都沒有紀錄嗎? 5.最後我因為沒有傻到再被收取14400的資料費,但就因為我不願被收這樣的費用,所以導致無法舉證嗎?14400確實不是很龐大的金額,但如果我今天拍的CT電腦斷層、X光片數量更多張呢?那申請資料時要收到多少?3萬?5萬?還是7萬?這真的是普遍民眾有辦法負擔得起的費用嗎? 反正最後我前面被多收的費用是要不回來了,我只能說我對政府單位感到非常失望,而診所還是賺啦,扣掉我先前的申請的光碟片2張,這次免費拿到的4張,總共6張光碟片。根據衛生局的收費標準,你第一張最貴只能收500元,第2張開始上限只能收500的20%也就是600元,之後「不會」也「不能」再高了就是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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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照衛生局收費標準來看你最多也只能收 第一次500+600=1100 第二次500+600+600+600=2300 扣掉我前面被診所超收的3600+4800=8400 哇嗚還倒賺5000🤭🤭🤭申請資料竟然跟矯正費18次平均下來一樣貴,鑲金的嗎?還是這就是白袍詐騙嗎👏👏 最後希望大家能夠看到這篇文章,也真心希望我就是那位曾經傻傻相信正義會到來的最後受害者,也藉此提醒及呼籲大家要小心,不要因為資訊不對等而被這樣胡亂收費🤷。 這間診所已3次改名 從XX霞牙醫診所➡️林X堂牙醫診所➡️雅X牙醫診所 並在此附上前序連結:

極度不推高雄 林XX 現在改名為雅X牙醫診所

首先我的矯正是在高醫做的。然後正顎開刀是在林X堂,費用為30萬,術前+術後的資料費用都含在開刀30萬裡面了,但由於未來可能對醫師或診所提告,所以看診及手術那些故事就先不說了。想說的是診所不會主動提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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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推一下。 我已經長期關注這間診所數年了,醫療糾紛屢見不鮮,每每發生醫療糾紛,就以刪除 Google 地標、更改名稱等方式,使處於資訊不對等的患者無法直接、正確查詢到該診所牙醫師過往的醫療評價。 我曾經在這間診所諮詢,當時對於矯正等事前需瞭解事項並不清楚,更對衛福部專科制度一無所知,就如同多數一般矯正患者,看到牙醫師有在做矯正和正顎就預約諮詢。 慶幸在諮詢時就嗅到這間診所林語堂的話術,利用患者對自身牙齒排列與外表美觀的容焦慮,看都沒仔細看就直接推銷正顎,屢次催促患者盡快做決定,而非留給病患謹慎思考醫療抉擇的空間,整間診所的銅臭味都飄出來了。 當然醫療有其專業在,專業則有其價值,但那種感覺必須處於那個環境下才能直接感受到,不做贅述,因此後來就沒選擇這間。 後來回去做功課,愈了解矯正與正顎的醫療知識,愈加對林語堂感到荒謬。不僅沒有齒顎矯正專科(但想想一堆牙醫師也是沒專科還硬做這項自費,算了),更沒口腔顱面外科的專科執照,實在是無法理解他怎麼敢做這項自費?問過醫學系的朋友,他完全不敢給這種在學時期沒受過詳實訓練的人開,說白了根本就是把病患當白老鼠。技術欠缺就先不說了,價格開到和部定專科牙醫師一樣,真的是把那些受專科訓練的牙醫師當低能欸,估計這些溢價是拿去打廣告繼續欺騙資訊不對等的病患吧。 順帶一題,數年觀察下來,這間診所是有意撥大量預算在網路宣傳,基本上打高雄矯正前幾名跳的就是這間和他的名字。廣告內容講得天花亂墜,結果司法院判決書查詢系統一查,滿滿的醫糾判決,笑死。其中一則印象最深的判決,是開刀遺留醫療耗材在患者口腔,導致患者傷口無法恢復、腐爛潰敗,但要慶幸(?)臺灣侵權法見解還是傾向保障醫師與牙醫師,避免防禦性醫療,因此法院根據「診所規模」、「醫療設備」等因素判斷,認為這間診所沒發現醫療耗材遺留在體內屬無過失,林語堂已盡注意義務,故判原告敗訴。但,這恰好不就打臉診所的廣告宣傳了嗎?不是說自己很專業嗎?判決理由剛好提供未來欲就診的病患一個最佳的消費評價,就是林語堂技術有問題。 當然他去年還因援交未成年人被法院判決有罪定讞,而網路上長期指控其性騷擾女病患的行為都有跡可循,剛好更正確反應其人格。 實在是不懂這間診所是如何經營到現在的?根本是醫療界的老鼠屎。 您應該是我這幾年看到這間診所正顎手術後的無數受害患者之一,希望是最後一位。 真心期望您在後續行政調節或司法訴訟上都能順利。
B10(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