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齒矯正變成道歉信發文

國立臺北大學
做個牙齒矯正諮詢,拿到消保會的「調解不成立證明」
前陣子去板橋某家「x心牙醫」諮詢矯正,本來以為找到專科很放心,結果根本是驚魂記
一開始諮詢郭醫師,我強調自己預算有限醫師看過後口頭保證:不用拔牙,頂多加牙弓擴張器,費用14-15萬全包(含骨釘跟回診)。因為符合預算,我當場就刷了 $5,000 元拍片分析費,連後續療程時間都約好了。
結果隔幾天去聽報告
總價直接暴漲到快26萬
醫院先說18萬還不含
❌ 補牙齦肉手術(一區2萬,我有3區要2萬以上)
❌ 臨時牙冠費 $6,000 掉落額外費用
❌ 矯正器掉落重新黏貼費
幾乎前面承諾全包的項目全部變成要額外加錢。我覺得報價嚴重不透明、有被誘導消費的感覺,加上超出預算,我決定不做了,並直接向消保會提起申訴,要求退還5,000元分析費
結果在消保會調解現場,原本說只是撤銷我也同意
才出來調解
但後續又說我必須在網路上發布一篇由對方律師草擬的澄清道歉信!🤷🏻♀️最後沒和解
但它們網路評價超高我只是想知道正常都一定要發澄清文嗎?
律師寫的內容大意是要我承認:
「因為本人表達不完整,誤以為醫師曾承諾15萬價格,造成網友誤解及診所困擾,特此致歉。」
我有說可以留評論是說是表達雙方誤解澄清
對方律師直接說那不要和解我就是要這樣發才行🤷🏻♀️
所以最後**「調解不成立」**,5,000元直接被他們扣留。
如果消費者不接受,還要發道歉信才能拿回錢🥲這真的符合醫療法規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