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主縱容狗對其他狗叫囂,事後態度惡劣

南投中興新村大操場,中興會堂前,有一台標示「品洲科技有限公司」車輛,這位飼主載有五六隻中大型犬,皆為牽繩,甚至只有兩隻有佩戴項圈,其他隻沒項圈。 有兩隻狗特別兇狠,在操場內看到我跟我家米克斯,直接衝過來咧嘴叫,甚至繞圈圈想靠近我家的狗,幹那一幕真的很嚇人,飼主卻仍然在他車輛旁邊叫狗回去,叫很多聲都叫不回去,飼主旁邊有其他阿婆有喊「直接打下去,狗打下去」,🙄🙄我幹嘛給狗機會咬我,而且我連飼主的人都沒看到,只聽到聲音。 偏偏我機車停在他車輛不遠處,狹路相逢,我家狗被咬,雖然不嚴重,但是飼主的態度很差,我要對方聯絡電話,對方不理,狗上車準備要直接開車離去,我是聽到發動車輛聲音,跑去他車那裡請他留下聯絡電話,對方反駁「狗有咬到你嗎?狗咬狗就這樣,那就好了啊」我說 你不留下電話我要報警,「要告就來告啦」下一秒開車走了…或許他是仗著開公司車且未涉及刑事責任,才敢如此囂張,還跟旁邊阿婆說不要理我🤷🏻‍♀️。 1.想問遇過這種事情該怎麼處理?有人有經驗嗎🥺 2.單純覺得對方你能奈我何的態度,讓人很不爽,有什麼辦法能讓他吃點苦頭嗎?目前是想到動保檢舉他未牽繩放任狗在馬路奔跑,或是狗兒隨地便溺,目前只想到這兩種😅,因爲他偶爾會出現在那溜狗,硬的不行,偷檢舉可以嗎🫠
留言
1.動保處能處理的是動保法第20條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有成年人伴同的規定 另外他的狗咬傷你的狗,也可能違反動保法過失致動物受傷的相關規定 不過不管哪一條,重點都是證據 這種當下瞬間發生的事情最難蒐證 動保處即使派員到場可能也看不到你說的放任狗亂跑的情形 連會不會遇到對方本人都不一定 而且伴同這個詞本身很模糊 你有聽到主人的聲音,代表人在附近 可能會被認為是有伴同的 2.隨地大小便這件事情是歸環保單位,動保法沒有規範,動保處沒有執法的權利 不過即使找對單位一樣有證據的問題 路上看到大便要怎麼證明是這個人養的狗大的 有時候就算有拍到,沒有行為人個資也是沒辦法處理的 就像路邊拍到一個人亂丟菸蒂 他臉上沒寫名字,行政機關根本不知道罰單要開給誰 3.如果你有把握對方對於自己的狗咬傷你的狗具有間接故意的犯意 你的狗又很明確有受傷的情況下 是可以試試看告對方毀損 這條就是刑事責任了 不過如果你沒概念很容易最後變成過失 那就會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