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台灣動保是不是走火入魔了?為什麼不能合法養黑翅鳶?

大家不覺得台灣的《野生動物保育法》和動保觀念已經有點走火入魔、流於形式了嗎? 現行法規對本土物種基本上就是「全面禁止、以禁代管」。像黑翅鳶這種美麗、國內外技術早就很成熟的猛禽,竟然被死死鎖在保育類名單裡,民間完全沒有合法飼養和繁殖的機會。我認為法規和立法精神應該要在一年內大翻轉,把自然資源的使用權還給人民: 開放有限度合理獵捕(WC個體):不應該由政府壟斷所有野生資源,應該在總量管制下,允許愛好者合法捕捉野外個體來馴養與繁殖。全面鬆綁人工繁殖,讓價格親民:解除現在那些繁瑣的足環和身分追蹤限制。只有門檻降低、價格便宜了,民間才能普及並真正破解黑翅鳶的人工繁殖技術。 尊重動物的自然獵殺天性:猛禽捕殺獵物是天性,飼主本來就該有自主權去調節、訓練甚至處置獵物,動保機關不該把這種訓練或娛樂性的捕殺擴大解釋成虐待動物。 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已經有相關提議了。 與其在網路上打毫無意義的口水戰,不如用實際行動改變社會。支持打破僵化法規、支持多元生態使用權的人,請幫忙頂上去,等審核通過一起去附議補刀!你們怎麼看?台灣的野保法是不是該大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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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愛好者合法捕捉野外個體來馴養與繁殖 這句話聽起來很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