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關殺狗的新聞

前情提要
無關 : 還是狄卡的留言風氣比較好啊 :D 不會一面倒的用不理性言論壓制反面意見 吃狗肉這件事,其實只是在台灣(及部分地區)不做而已 韓國是吃的,很多地方是吃的 非洲鬧飢荒的話大概看到一條狗跑過也會看到一群人衝上去吃了牠 的確,牠很可愛,牠很忠心 那都是對於你的感覺而已 也許在部分的人眼裡牠就是一塊肉 而你早上吃的麥X勞豬肉滿福堡才是他們忠心的朋友 殺狗在台灣是違法的 虐狗在台灣也是違法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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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這麼多人關心動物保護方面的事情真棒QAQ 因為今天狄卡有很多討論了 我就在這補充新的 根據 畜牧法 第五章 第29條 屠宰供食用之豬、牛、羊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家畜、家禽,應於 屠宰場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前項屠宰應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派員執行屠宰衛生檢查;其申請程序、應檢 具之文件、執行檢查之程序、步驟與方法、繫留、稽留、隔離屠宰、緊急 屠宰、不合格之判定、不合格屠體、內臟之處理、獸醫師指示、停止屠宰 檢查之情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 機關定之。 所以即使是豬雞羊...,私宰都不可以的 然後我覺得只要我們做得到的 都應該在剝削動物的同時盡量減輕牠們的痛苦 根據動物福利的五大自由 也應該避免在其他動物面前進行屠宰 狗對我來說是一種伴侶動物,也是廣義的經濟動物 我不反對開放吃狗肉,但有更多蛋白質來源可以選擇我不會去吃狗 雖然原PO提到的雙重標準是比較讓人難以接受的沒錯 我們還是不能忽視了狗對於人類社會的特殊意義啊 -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