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筆錄一定要到派出所?

前幾天家母發生車禍,現在住院無法行走,但還沒到警局做筆錄,承辦警員表示媽媽出院後再去做筆錄即可,但家母目前的狀況應該短時間內是無法出院的,若不做筆錄則後續的手續都無法進行,想請問板上的警察大大這種情況下是否能請警方直接到醫院跟我媽媽做筆錄呢?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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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的談話紀錄,問一問就結束了 只是你母親那天可能很嚴重,所以也沒辦法當下做一做。 一般來說,有些警察弄完現場,如果當事人是輕微的受傷,警察會接著跑一趟醫院找當事人做資料(但有些學長不會,就另外約時間) - 妳如果有要告對方過失傷害,才會要做那種正式的刑案筆錄 或這場事故對方本來就酒駕,就直接做刑案的那種筆錄(A2的談話紀錄就不用了,因為問的也差不多,只是簡化了些) - 警察不太可能親自跑一趟醫院啦,除非他很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