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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業
#買賣 三重中央南路72巷7号5樓屋主明知自住是海沙屋,捨近求遠委託汐止房仲賣,妄顧買屋者生命財產安全,提醒大家。
S
阿鎰
同上
提醒大家
2
1
由舊至新
由新至舊
全部留言
C
老虎
0
真是可惡至極,大家都知道,台灣地震多,颱風多,加上又有雨季,如果不知情的人買到海砂屋,萬一倒楣不幸,被坍塌下來壓死,這應該算是過失致死,我覺得也應該關到死,因為屋主的行為,給人感覺就是,可以死別人,就是不可以死自己!這種人就算往生,都該下18層地獄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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