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稱呼這段關係為"無熱戀期情侶"

四個月了! 從確認關係到現在我們當了四個月的"無熱戀期情侶",為什麼這麼說呢? 我們簡單的甜言蜜語「我喜歡你」停留在告白當下。我們不曾牽過手,更別提擁抱、親吻。甚至我不清楚他今天做了些什麼事、發生了什麼,往往是我單方面與他分享,而話題就此結束。 我們現在的關係比未確認關係前的曖昧更不像曖昧,僅僅像朋友罷了! 或許讀者會說:妳能自己主動一些呀!誰說都要有男生主動呢? 但我已主動報備我的行程,主動早晚安,主動提出約 會邀請,主動告訴他我想他。而這一切都僅僅是我主動,他還是像塊石頭動也不動。 對我來說現在最奢侈的就是他的一句主動報備,或者儀式感的約會邀約吧!
愛心
嗚嗚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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