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孩子的名字 我想要離婚了

謝謝大家的關心 已經順利恢復單身了 無比感謝所有給過我鼓勵跟關懷的卡友們 我愛你們💕 B778 ———————————————————————— 小補充~ 關於剛剛準前夫的發文 很抱歉造成大家的困擾了 他最近情緒比較不穩定 有任何冒犯到各位的地方 我替他向你們道歉🙇 另外 寶寶的名字決定好了喔~ B733 ———————————————————————— 三更 應該是最後一更了 B666 ———————————————————————— 再更 謝謝大家的關心 剛剛跟準前夫通了電話 內容太俗套就不寫出來汙染大家的眼睛了 反正就是渣男的那套說詞 我很愛妳 我會改 為了我們的小孩之類的……🙄 最後他說:我跟女兒是他的全世界 失去我們他活著就沒有意義了 他還不如去死 ……… 然後我說:紫頤才是你的全世界吧😊 明天記得去戶政離婚 爛人(掛電話 P.S留給(準)前夫最後的體面是 我打電話給我大姑 把他「意圖」輕生的消息透露給她 至於 後面的事情…… Who cares?🤷 ————————————————————————— 更 後續 昨天晚上的時候大姑(也就是我老公的姐姐)有打電話給我 我們通過電話以後才知道 原來他們全家人都知道那個「紫頤」的存在 一開始老公說要取那個名字的時候 大姑就是率先反對的那個 我公婆也不同意 但我老公說是我「堅持」要用那個名字的🙄🙄 我簡直無語 他對「紫頤」到底執念有多深啊?兩頭騙也要給自己的女兒取那個名字? 結果搞到現在我火大要離婚了 我大姑逼問他他才把事實說出來 然後我公婆跟我大姑都快被氣死了! 我大姑是純粹覺得給自己女兒取前任名字的行為很不可取 而我公婆是很討厭那個「紫頤」具體發生了什麼事情我不清楚 但我婆婆是真的很討厭那個女生 所以當時聽到要取這個名字的時候 她很反對 結果我老公搬出我🤷 SO 最後公婆妥協了 公婆是真的蠻疼我的 我懷孕的時候身體出了一些問題 我婆婆還直接說那孩子就不要了 妳的身體比較重要 還有大姑也很照顧我 他的家人從交往以後直到結婚了都對我很好 所以如果真的離婚了 我唯一捨不得的大概也就是他們 但是我是一定會離的啦 我大姑完全支持我的決定 但她也說我老公是真的很愛我 也絕對沒有出軌! 可是有過一次的欺騙 我以後就無法再相信他了 勉強在一起也是種折磨 只希望那狗男人能快點簽字 不要再去騷擾我的家人 也不要耽誤我找下一春!!!!!! ————————————————————————— 以下正文👇 今年初知道懷的是女兒後 老公就跟我說以後孩子的名字要叫做「ㄗˇㄧˊ」 因為知道我老公很喜歡國際影后章子怡 所以我理所當然的認為他指的「ㄗˇㄧˊ」是章「子怡」的子怡 後來我問過他是不是這兩個字 他也說對 然後等到報戶口的時候 那天我還特別囑咐他字不要寫錯 結果後來報完了戶口 顯示出來的名字竟然是「紫頤」 我覺得很奇怪也很不解 為什麼最後會變成這兩個八竿子打不著邊的字 我老公給的回答是突然覺得這兩個字很美就臨時決定改成這樣 ????拜託這個藉口也太瞎了吧 而且你擅自改女兒的名字難道不用知會一下孩子的母親嗎? 我覺得很不爽 要求老公把女兒的名字改回來 可是老公不願意 但我的態度很堅決 而且我覺得理由一定不像他說的那麼簡單 因為我還在坐月子所以這件事暫時還沒去辦 後來我就跟老公冷戰了 我老公大概也知道這件事是他理虧 所以一直低姿態求和 我的要求也很簡單 就是把女兒的名字改回來 但他就是不要 結果 就在上個星期 我閨蜜從他朋友那邊套出「紫頤」是我老公前女友的名字 她是我老公大學時期的學姐 我老公對她一見鍾情 追了她大概有三年的時間 後來他們也有交往 不過大概戀情只維持五個多月就結束了 女方只傳了訊息說要分手就人間蒸發 連分手的原因都沒有講 他朋友說 我老公那段時間非常頹廢 甚至還有過輕生的念頭 ????? 我聽完整個傻眼 那個女人這樣傷害你 你還用她的名字給你女兒取名 你有事嗎???? 而且 到底誰會用前任的名字給孩子取名啊? 我真的快氣死了!!!!! 這是不是表示他一直都沒有忘記過他的前女友啊?!!! 這讓有感情潔癖的我 完全無法接受!!!! X的 我想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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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66-24 你有看內文嗎?? 我們從交往到結婚沒有任何問題 不管是性格還是家庭都沒有 連架也幾乎沒吵過 如果不是因為名字我都不知道他騙了我這麼多事 我現在是在及時止損! 而且 我真的很討厭說離婚就是不為小孩考慮這種話 離婚是我跟我丈夫解除婚姻關係 他還是小孩的爸爸 他還是要盡父親的義務 如果他真的愛小孩的話 不會因為和孩子的媽媽分開了就不愛了 反之 如果他不愛小孩 也不會因為還在婚姻中就疼愛孩子(要不然那麼多家庭暴力哪來的?) 我想我前面應該表達的很清楚了 我從來沒有拒絕過孩子她爸去看她 以後也不會 甚至未來還可以協商每週一次的家庭日 或是一起參加學校的家長會運動會 因為就算我們不是夫妻 但 是孩子父母這點的身份是絕對不會改變的! 這還叫不為孩子著想嗎?還是說勉強維持著一段破碎的婚姻 讓孩子從小生活在充斥著謊言 爭吵 甚至是暴力的環境中 才是為孩子「著想」?繼而在經歷過不幸婚姻的摧殘後把一切歸咎於「要不是因為你 我才不用忍受這一切」? 你有想過這對小孩來說情何以堪嗎?憑什麼她小小的年紀就要承受著不該歸咎於她的怨憤?還要承擔自己父母婚姻不幸的罪名? 我現在就是在避免未來我的小孩面臨到這種局面 因為我非常肯定我已經無法跟他的父親繼續生活下去了 勉強在一起 也只是讓這個世界上 再多一對怨偶 還有一個可憐的小女孩 但是分開了以後 我們依然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疼愛著我們的女兒 甚至我們可以找到更適合的另一半 但不管怎樣 女兒她會在充滿愛的環境裡成長 不論是我 她父親 祖父母 姑姑 或是她的乾爹 乾媽 她該擁有的愛 一份都不會少 我不會說我要母代父職 代替她的父親給予她父愛這種話 因為父愛是無可替代的 這是獨屬於她父親所能給予的 也是他應當要給予的 而且 我認為父女的身份不應該因為婚姻的分開而受到影響 (難道離婚了他就不是孩子的爸爸了?開什麼玩笑)父母應盡的職責還是不會因為婚姻的解除而一并免去 再來 你說離婚就是讓孩子沒有一個「完整的家」? 對我來說吧 家的定義是不光只是生活在一個屋簷下 而是家人間的緊密關係(要不然怎麼會有同住在一起的陌生人這種說法?) 以我自身為例 我很小的時候就沒有跟我父母住在一起 但他們對我的關心跟愛護讓我獨自在異鄉的時候也感受到家庭的溫暖 所以 家的形式有千百種 並不一定是有婚姻的束縛 或是居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才叫「完整」 因此 就算將來我離婚了 只要我們對女兒的愛沒有削減 那我們依然可以給她一個「完整」的家 但這份完整跟我有沒有離婚 毫無瓜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