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不願意給租金

女友說想搬來同住 我現在的房子一個月房貸三萬多 我說跟他收一萬 他不願意出 說沒結婚沒掛名為什麼要出房貸 大家覺得跟女友收房租不合理嗎? 他本來租金也超過一萬還要水電欸 房子更小地點更差
留言
先不論和人同住到底是賺到還是虧了,畢竟個人生活空間縮小與情侶間相處陪伴的價值很難公允衡量,但就金錢而言,這件事對你們兩個人而言都是有利的,原本你們要負擔3萬房貸+1萬租金,現在只要支出3萬,等於省下了1萬,平均下來倆人各少花費5000元更為合理,如果她一毛錢都不願意付,當然是她的問題,但你要求她給跟原本房租差不多的錢,那她到底為什麼要搬過去和你住?上趕著幫你分擔你名下的貸款嗎🤣?
B30(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