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買房問題

和男友交往四年 準備一起買房 我們從交往第一年都陸陸續續討論買房 但都沒什麼實際動作 今年覺得房價真的是用飆的 剛好頭期也存了一筆 決定趕快買房 (我們目前各自租屋) 房貸約1200 自備款大約是男友80% 我20% 男友年薪90(有成長性) 我50 都無長輩金援 我最後會額外信貸80 來補足不足的頭期+額外支出 房貸會由男友申請 但以他的薪水可能需要我作保 前一天代銷和我說 女生要保護自己 簽約時可以同時簽兩人的名字 等到兩年後準備交屋申請房貸前 我們要去登記結婚 到時房子寫誰的名字都沒差 想請問代銷說的流程是正確的嗎? 有什麼注意事項 簽約有需要特別註記持分嗎 還是純簽名就好(男友不在意 和男友提過代銷的話 他說沒問題 其實他是隨時都可以登記 但我覺得他和我父母不太熟 想一起多吃幾頓飯再說 因為男友在自備款出比較多力 所以覺得房子寫他的名字也沒關係 反正已經結婚了 但朋友們都說要寫兩人名字 長輩好像也是一樣看法 不知道如何溝通 腦中很多想法😵‍💫
留言
我是建議一開始簽約先簽2人的名字 我之前也是情侶階段買房的 當時有討論結婚但雙方各出一半的錢所以還是2人名字 感情再好就怕交屋前出什麼問題 我們是預售屋 當初再簽的時候代銷是有跟我們說可以先簽一個人的等到房子蓋好如果要改2人可以再改(可能怕我們合約簽名簽很多) 再來是你也有出錢 或許你真的覺得房子在他名下沒問題的話 你頭期、每月幫忙繳的房貸都要有留存紀錄 (用轉帳的然後定期去刷存摺 舊的存摺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