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買房問題
匿名
和男友交往四年
準備一起買房
我們從交往第一年都陸陸續續討論買房
但都沒什麼實際動作
今年覺得房價真的是用飆的
剛好頭期也存了一筆
決定趕快買房
(我們目前各自租屋)
房貸約1200
自備款大約是男友80% 我20%
男友年薪90(有成長性) 我50
都無長輩金援
我最後會額外信貸80 來補足不足的頭期+額外支出
房貸會由男友申請 但以他的薪水可能需要我作保
前一天代銷和我說
女生要保護自己
簽約時可以同時簽兩人的名字
等到兩年後準備交屋申請房貸前
我們要去登記結婚
到時房子寫誰的名字都沒差
想請問代銷說的流程是正確的嗎?
有什麼注意事項
簽約有需要特別註記持分嗎
還是純簽名就好(男友不在意
和男友提過代銷的話
他說沒問題
其實他是隨時都可以登記
但我覺得他和我父母不太熟
想一起多吃幾頓飯再說
因為男友在自備款出比較多力
所以覺得房子寫他的名字也沒關係
反正已經結婚了
但朋友們都說要寫兩人名字
長輩好像也是一樣看法
不知道如何溝通
腦中很多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