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拿我的房子當炮房

只能說,這社會好人真的都死得很慘。 我是基隆人,在台北工作快十年,沒靠爸沒靠媽熬夜加班,吃泡麵省吃儉用,總算在台北買下一間小套房,還有一個車位。    我女友是台北人,家住得近,所以都住她爸媽家,平常偶爾來我這過夜,我也信任她,鑰匙、磁扣都給她了。 事情是這樣的,我那天照慣例回基隆看爸媽,一班都是晚上才回家我女友理所當然「以為我不會突然回家」。 結果那天我提早回台北,開門進家裡——看到她和另一個男人在我床上睡午覺。 我當下整個人僵住。   不只是綠,是炸裂的螢光綠。 那男的也嚇到,一直說他不知道她有男友,拿出微信對話給我看,   說什麼:「她說這邊是她租的,車是她買的,車位是她爸借的。」   WTF? 我是房東、司機、ATM三合一? 我跟那男的說,他也是受害者,床他睡了就賠我一半,他很乾脆掏出錢就走了。 然後輪到我女友,我要她還我鑰匙磁扣,還有賠錢。   結果她竟然說:你是交往的時候給我的耶,又不是偷的。 ………. 她爸媽知道後打來說會處理,還給我10萬算補償,也說希望我不要把事情鬧到她公司。   我也答應了,我不是想報復,只是不想再見這個人。   只是我真的很想問—— 房子是我買的,車是我貸的,信用是我給的,最後我女友跟別人在上面做愛? 這到底是洨? 現在的社會是不是老實人就是活該?   想問一下大家: - 如果你是我,會告她嗎? - 把這件事講出來是小題大作還是自保? - 認真交往是不是反而更容易受傷?
愛心
嗚嗚
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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