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發現親子鑒定和房產登記女方名…
發現有一種親子鑒定的論點是,如果男方硬要做 代表對女方幹嘛幹嘛的不信任,然後有一種男方買房應該要婚後且登記女方名字,主要原因是給女方一個保障,但這本質是對男方有可能幹嘛的不信任吧,細思極恐…,應該不可
發現有一種親子鑒定的論點是,如果男方硬要做 代表對女方幹嘛幹嘛的不信任,然後有一種男方買房應該要婚後且登記女方名字,主要原因是給女方一個保障,但這本質是對男方有可能幹嘛的不信任吧,細思極恐…,應該不可
各位理財前輩大家好,想請教關於家族資產傳承與稅務規劃的建議。目前情況:(1)背景: 父母皆 60 歲,手上有 5 間房(4 間出租,其中 3 間在河岸第1排,1 間在新北市社區1樓),現金約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