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三年,我沒有學會青春,而是學會怎麼把「情緒打包起來」,藏進沉默。
父母離婚後,我選擇跟著爸爸,搬到松山虎林街那間四層樓的老房子。四樓兩間房,一人一間,但空蕩得像陌生人的家。
那裡沒有媽媽的味道,只有爸爸在陽台抽菸沉思的背影和餐桌上的沉默。
我唸的是金華國中三年三班,是「自願就學班」──那是用抽籤方式重新安排的班級,彷彿人生從那時就開始用「運氣」來決定。
某天開始,我感覺身邊的氣氛變了。
有同學知道我每天的零用錢比他們多一點,就傳給了學姊。
那天放學,一群學姊把我帶到女廁最角落,一腳、一掌、輪流施壓。
「錢拿出來,不然妳明天就慘了。」
我咬著牙一聲不吭,因為我從小就學會了──忍得過去,就不會惹麻煩。
直到教官巡邏走近,學姊們才散開。我把臉上的紅腫壓下,對教官只說:「我自己摔跤了。」
沒有人追問,這件事也像我身上的淤青一樣,漸漸被衣袖蓋過。
回到家,爸爸沒發現什麼,我也沒打算讓他知道。
我只是越來越晚回家,越來越不說話,越來越努力扮演一個「沒事」的人。
後來我考進了育達商職,是自願就學班的特權。選了國際貿易科,因為朋友也選了那科,其實我根本不是那塊料。
結果還沒讀完一年,就被老師請去談話,「不適合」成了我第一次被校方退回的理由。
人生像踩在一條裂縫上的細繩,每一步都在懷疑自己值不值得存在。
我不是爭寵,我只是想換得一點點的安穩。
但從來沒人問我:你,累不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