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次曝光

外遇亂蒐證;自己變被告

這個老公一直懷疑 老婆跟一個暱稱小路的男人不單純 有天夫妻入住飯店 趁老婆睡著後 他偷偷拿起她的手機 這一看不得了 不只看到兩人的聊天紀錄 手機裡竟然還有4張私密照 老公心想 「這不就是外遇證據嗎?」 於是拿自己的手機 全部翻拍保存 後來兩人離婚 隔了2年,老公提告侵害配偶權 還把當初翻拍的照片跟對話 一起當成證據 結果前妻收到起訴資料後 直接去報警了 老公很傻眼 「我是為了抓外遇蒐證啊!」 但法院不買單 就算是夫妻 也不代表對方的手機、私密影像 可以想翻就翻、想拍就拍 最後老公因為翻拍那4張私密照 被判刑3個月 連手機也被沒收 原本是想蒐證告老婆 最後自己反而先成了被告 專員喬提醒 所以抓外遇真的不是 「有拍到就贏了」 證據不是拿得到 就代表可以拿 蒐證方式一旦踩線 手上的證據可能還沒派上用場 自己就先出事了 #影徵信社#外遇蒐證#真實案例 #判決故事#城市散步喬
留言
想問陳幸妤那種抓不到證據的狀況 告去法院可以要求調三方的通聯紀錄證明對方有沒有外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