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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才離世留3個孩子 她卻飛往中國追愛:想再生一個!

有時候,人生真的像一齣連續劇。 只是連續劇裡的編劇,至少還會安排一個合理的轉折;現實人生,往往一句「想重新開始」,就能讓身邊的人全部傻眼。 我身邊就有這麼一個朋友。 她結婚快15年,和前夫有三個孩子。 離婚時,三個孩子都留在夫家。 原本大家以為,婚姻結束了,至少母親和孩子之間的牽絆還在,就算各自重新生活,孩子終究還是孩子。 沒想到,離婚沒多久,前夫竟然過世了。 三個孩子,一夕之間又少了一個父親。 大家都以為,她可能會把更多心力放回孩子身上。 結果沒有。 她遇見了一個新的男人,而且是一個比她小十歲的中國男友博主。 這段感情來得又快又猛。 猛到旁人還在消化她離婚、前夫過世、三個孩子留在夫家這一連串的變故時,她已經開始規劃下一步——去中國。 不是去玩幾天。 而是準備把人生整個重新洗牌。 她滿心期待的,是和這個比自己小十歲的男人重新組成家庭,甚至希望再生一個孩子,開啟一個完全不同的新人生。 至於原本的三個孩子? 依然留在夫家,給婆婆照顧。 這件事情最讓身邊的人感到五味雜陳的地方,不是她談了新戀愛,也不是男友比她小十歲。 而是—— 一個女人到底有沒有權利,在自己的人生已經走得很累的時候,選擇重新開始? 可是另一邊,三個孩子又何其無辜? 媽媽想追求自己的幸福,可以理解。 對孩子來說,媽媽的「重新開始」,會不會也意味著—— 他們被留在了媽媽的上一段人生裡?尤其前夫又已經不在了。 這時候再回頭看整件事情,真的很難用一句「她對」或「她錯」說完。 有人會覺得: 「女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難道有了孩子,就一輩子不能重新開始嗎?」 也有人會覺得: 「孩子不是衣服,不能上一段婚姻不要了,連孩子也一起放下。」 甚至可能有人會問: 如果今天是你,你會怎麼選?能理解這個媽媽嗎?還是你會覺得,三個孩子才是她最應該放不下的人? 我只想問,身為她的朋友,我該如何跟她說? 還是真的貫徹「不干涉他人因果、尊重他人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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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實層面來說,小孩判給前夫,可能女方沒有經濟能力照顧,女生帶著三個小孩,除了經濟更吃力以外,也很難跳脫既有的生活狀態,離婚又想開啟新關係,小孩的確是一道枷鎖; 但以感性來說,家人不是物品,怎麼可能切割,小孩這樣的生物,是媽媽即使虧欠,只要真心對待,小孩還是會站在媽媽身邊,但另一半卻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