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人生真的像一齣連續劇。
只是連續劇裡的編劇,至少還會安排一個合理的轉折;現實人生,往往一句「想重新開始」,就能讓身邊的人全部傻眼。
我身邊就有這麼一個朋友。
她結婚快15年,和前夫有三個孩子。
離婚時,三個孩子都留在夫家。
原本大家以為,婚姻結束了,至少母親和孩子之間的牽絆還在,就算各自重新生活,孩子終究還是孩子。
沒想到,離婚沒多久,前夫竟然過世了。
三個孩子,一夕之間又少了一個父親。
大家都以為,她可能會把更多心力放回孩子身上。
結果沒有。
她遇見了一個新的男人,而且是一個比她小十歲的中國男友博主。
這段感情來得又快又猛。
猛到旁人還在消化她離婚、前夫過世、三個孩子留在夫家這一連串的變故時,她已經開始規劃下一步——去中國。
不是去玩幾天。
而是準備把人生整個重新洗牌。
她滿心期待的,是和這個比自己小十歲的男人重新組成家庭,甚至希望再生一個孩子,開啟一個完全不同的新人生。
至於原本的三個孩子?
依然留在夫家,給婆婆照顧。
這件事情最讓身邊的人感到五味雜陳的地方,不是她談了新戀愛,也不是男友比她小十歲。
而是——
一個女人到底有沒有權利,在自己的人生已經走得很累的時候,選擇重新開始?
可是另一邊,三個孩子又何其無辜?
媽媽想追求自己的幸福,可以理解。
對孩子來說,媽媽的「重新開始」,會不會也意味著——
他們被留在了媽媽的上一段人生裡?尤其前夫又已經不在了。
這時候再回頭看整件事情,真的很難用一句「她對」或「她錯」說完。
有人會覺得:
「女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難道有了孩子,就一輩子不能重新開始嗎?」
也有人會覺得:
「孩子不是衣服,不能上一段婚姻不要了,連孩子也一起放下。」
甚至可能有人會問:
如果今天是你,你會怎麼選?能理解這個媽媽嗎?還是你會覺得,三個孩子才是她最應該放不下的人?
我只想問,身為她的朋友,我該如何跟她說?
還是真的貫徹「不干涉他人因果、尊重他人的命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