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 誠心提醒合約很重要
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給有租過屋或正準備找房子的大家
希望這件事不會發生在你/妳身上🥲
就當故事看留個經驗
主要還是我們自以為熱心🫠
我跟朋友們是租一整棟的房子,是朋友同事搬家後,我們接著租。
不得不說屋況被他們搞得很糟糕,但是因為價錢便宜房子又大,所以還是接手,就辛苦自己整理一下。
當初跟房東簽完合約沒多久,他就說他最近想賣房子,因為不想一直找租客,說簽兩年就不考慮賣。
OK!簽下去,永x房屋仲介就出現了🙃
房東跟我們保證會連合約帶房一起給下一個買家(這部分就是保證內容沒有合約),房東平時也客氣客氣的,房租也不貴,我們想說給他方便就陸陸續續帶人來看房。
房仲也跟我們說成交的話,他的業績2%會給我們當一個紅包(這也是一個話術,沒合約沒這件事),畢竟租屋期間所有權在我們身上。
至此我們搬進來不到2個月(合約簽2年),某一天突然被房東告知要談談提前解約的事,前前後後整體他理直氣壯說問過律師了,line上面的內容沒有法律效益,所以沒有連合約賣房這件事,然後說會賠兩個月租金給我們,叫我們兩個月內搬走。
無奈~就是無奈,打掃半個月的房子,住了一個多月又要搬家,好心幫他轉手房子,結果變成工具人在利用。
我知道有一個買賣不破租賃這個條款,但房東很很很很很很有錢,他有的是時間金錢,我們寄人籬下只好拍拍屁股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