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 房東不負修繕責任 該怎麼處理
想問大家 遇到這種事情會如何處理? 小弟是租客 每月都有按時繳交房租 (承租十年 不曾欠過租金)
10年前小弟承租一間套房 (一棟透天 裡面有幾十間獨立套房)
房東人很好,租約到期後,就沒再重簽,繼續照著合約走下去 (變成不定期契約了)
3 年前,因為房東過世,改由房東家人繼承,所以就繼續照著原本的合約走下去
後來房東家人先是調漲8%,
半年後又要漲7%,
結果隔一個月又要漲 9.5% (當時因為只隔一個月又漲 太誇張 協商後 延遲半年才漲,房東也說他逼不得已 也不想漲 因為租太便宜 家人會抗議)
當初小弟也不知道 不定期契約是可以拒絕房東這樣的漲租行為 但因為也匯款 代表同意了(只好摸摸鼻子認了)
約莫三個禮拜前 冷氣壞掉了 三催四請之下 房東家人有請冷氣師傅來看 發現冷氣壞了要換新 (剛好這幾天爆熱 沒冷氣很痛苦)
師傅看完後 一個禮拜過去了 房東遲遲沒跟我聯絡 完全沒有下文…完全感受不到任何想積極處理的事情的態度
後來我連絡房東 他才說要聊一下 以下是聊天內容
「那間冷氣他不想修了 剛好他需要倉庫 要收回來當倉庫 要我限期搬走 然後跟我重新簽契約 多久內搬走,過程中也發生一些不愉快的對話,包括我以租客的立場 按時繳交租金 房租上漲 全都吞了 修個冷氣卻這樣。屋主覺得我不尊重他這個房東 房子是他的 他有權收回來當倉庫 就不修理 請我離開」
問題是...早期的不定期契約,明文規定,房屋的修繕是屋主的責任,現在我也還在承租,屋主可以這樣就不修,要收回當倉庫為理由請我離開…實在傻眼
想請問大家,如果是各位,會怎麼處理這件事情?
文章有點長 感謝大家耐心的讀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