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奇談 房產兩三事|包租代管篇 #25 👻 租屋是凶宅,仲介可以不主動告知嗎?
房產兩三事|包租代管篇 #25
👻 租屋是凶宅,仲介可以不主動告知嗎?
自稱服務該物件十多年的仲介,帶看時卻完全沒提到—這間房子疑似是「凶宅」?還好離開後越想越怪,自己上網查資料,再直接向仲介求證,才得到答案…那問題來了:租屋處如果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房東或仲介需要主動揭露嗎?答案是:原則上,這類足以影響承租意願的重要資訊,不應刻意隱瞞。
現行住宅租賃實務中,「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就會確認:
✅ 是否曾發生兇殺
✅ 是否曾發生自殺
✅ 是否曾發生一氧化碳中毒
✅ 是否曾發生其他非自然死亡情形
也就是說,這並不是什麼「問了才說、不問就不用說」的小事情。尤其如果仲介:
❌ 明明知道卻沒有告知
❌ 被詢問時還刻意否認
❌ 廣告或說明與實際情況不符
❌ 因隱瞞資訊導致房客簽約或付款
就可能衍生消費爭議,甚至涉及不動產經紀業相關責任。
不過也要注意⚠️網路上的「凶宅網站」只能當作查證線索,並不是網站上寫凶宅,法律上就一定會被認定為凶宅。仍要看:
📌 死亡事件發生在哪裡
📌 是否屬於出租住宅的專有部分
📌 死亡原因及實際情況
📌 房東、仲介是否知情
📌 是否足以影響一般人的承租意願
所以租屋看房時,除了問租金、水電、管理費之外,不妨再多問一句:「請問這間房屋是否曾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如果很在意,最好也要求把相關資訊寫進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裡。
房子喜不喜歡是一回事,但重要資訊至少要讓房客在知道真相的情況下自己決定要不要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