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 房產兩三事|包租代管篇 #45 👉為什麼不先查那些疑似沒報稅、又不給租補的房東?

房產兩三事|包租代管篇 #45 👉為什麼不先查那些疑似沒報稅、又不給租補的房東? 最近看到有租客分享:從開始租屋到現在,換過幾個房東,卻發現有些租屋市場的亂象,好像一直都存在。房子老舊、設備狀況差,房租照收。冷氣壞了:「你自己修。」冰箱壞了:「你自己買新的,以後搬走可以帶走。」講得好像是在給房客恩惠一樣。到了退租時,牆壁一點痕跡要扣錢、正常使用耗損也想扣、設備老化還可能算到房客頭上。押金進了房東手裡後,有時甚至變成:「最後看房東願意退多少。」 結果房客只是問一句:「可以申請租屋補助嗎?」有些房東馬上回:「不行。」、「這間不能租補。」、「要租補就去找別間。」這也難怪不少租客會開始懷疑:到底是在怕什麼? 🤔 租客真正疑惑的點是政府明明也知道,市場上確實可能存在部分出租人: ▪️實際長期出租 ▪️固定收取租金 ▪️卻可能沒有依法申報租賃所得 ▪️同時又非常排斥租客申請租補 那租客自然會問:這些疑似未依法申報的出租案件,不應該更積極查核嗎?當然還是要先說清楚:房東不讓租補,不代表一定逃漏稅。不能因為一句:「不能租補」就直接認定對方違法。是否真的漏報租賃所得,還是要由稅捐機關依照具體資料查核。 📌 但現在制度其實已經很明確 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房東也不能在租賃期間,因為房客申請租補,就用: ❌ 漲租 ❌ 提前解約 ❌ 其他不當方式 來限制房客。所以當市場上還看到:「租補者勿擾」、「本房禁止租補」確實會讓不少租客覺得:現在的制度跟實際市場,是不是還有很大的落差。 💰 而且租補不代表房東一定吃虧。符合規定的公益出租人,其實有相關租稅優惠。例如房屋稅可適用 1.2%優惠稅率,所以租補制度的方向,並不是:「房客申請 → 房東就一定增加很多負擔。」而是希望讓租賃關係更透明,也讓守法出租的人有相對應的保障與優惠。 🛠️ 真正需要改善的,其實不只租補,而是整個租屋市場的文化。應該做到: ✅ 有出租,就依法申報 ✅ 有收租,就留下正常租賃紀錄 ✅ 房東該修的設備,就依法處理 ✅ 房客造成的損害,房客也應負責 ✅ 正常耗損,不應硬算成房客破壞 ✅ 押金可以扣,但應有理由、有依據 ✅ 房客符合資格,就正常申請租補 租屋市場不該變成:收租的時候一直強調「這是我的房子」;到了修繕、報稅、退押金時,又全部變成房客自己的責任。 🗣️ 最後想問大家 如果一個房東:長期出租、固定收租,卻非常害怕房客申請租補,大家第一個想到的會是什麼?當然不是每個拒絕租補的房東都有問題,但租屋市場如果越透明,對真正守法、願意維修、正常簽約、正常退押金的好房東,反而才更公平。 所以比較合理的方向應該是:該保障的房東要保障,該保障的房客要保障,該查的,就好好查。如果是你,遇到「不給租補」的房子,還會租嗎?如果你是房東,會介意房客申請租補嗎?歡迎不同立場一起討論👇 ※本文為租賃實務與市場現象整理;「拒絕租補」本身不等同逃漏稅,是否涉及未依法申報租賃所得,仍應由稅捐機關依個案資料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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