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 房產兩三事|包租代管篇 #54 👉兩個月電費 7,734 元、用了 1,846 度?問題可能不是冷氣開太久!

房產兩三事|包租代管篇 #54 👉兩個月電費 7,734 元、用了 1,846 度?問題可能不是冷氣開太久! 有網友求助:「你敢相信嗎?兩個月的電費竟然要 7,734 元……」網友表示自己是一般上班族,每週工作五天、每天約8小時不在家,家中主要用電設備只有冷氣、冰箱、洗衣機。而且冷氣每天大約只開2小時、洗衣機每週洗一次、冰箱則是正常24小時運轉。結果帳單一來:兩個月用電竟然高達 1,846 度,應繳 7,734 元。如果帳單期間真的只有大約兩個月,那平均下來:每天約用30.8度電,一個月約923度。這個數字就很值得注意了。 因為如果冷氣真的每天只開2小時,再加上冰箱、洗衣機、照明及一般家電,要累積到1,846度,確實不太符合一般使用情況。所以遇到這種狀況,第一件事不是先懷疑「是不是冷氣太耗電?」而是要先查清楚:這1,846度到底是誰用掉的?可以先從幾個方向確認: 第一,確認帳單的實際計費期間,是不是確實只有這兩個月。 第二,核對帳單上的電號、電表號碼,是否真的對應到自己承租的房屋。 第三,確認是不是「獨立電表」。尤其分租套房、頂樓加蓋、隔間出租,可能會遇到公共照明、抽水馬達、熱水器,甚至其他房間的用電都接在同一顆台電電表上。 第四,拍下退租當天的電表度數。房客退租時,最好自己拍照留存電表讀數,避免之後只剩房東單方面提供的數字。 第五,如果還能進入租屋處,可以把房內電器全部關閉,甚至關閉總開關,再觀察電表是否仍持續跑。如果總開關都關了,電表還持續明顯增加,就要進一步確認線路或是否有其他設備共用。 第六,必要時直接詢問台電。可以核對歷期用電量、抄表紀錄,若懷疑電表異常,也可以詢問相關檢驗程序。 另外,這位網友還提到一個重點:房東尚未退還押金,要求先把電費繳清,多退少補。退租時,房東當然可以結算房客依法應負擔的水電費。但是如果電費本身存在爭議,房客還是有權要求確認帳單、計費期間、電表度數,以及到底是怎麼算出來的。不能只因為房東說:「先繳再說。」房客就完全不能核對。 一句話重點:兩個月7,734元固然很高,但真正該追的是「1,846度電到底怎麼來的」。看到異常電費時,先查電表、度數、計費期間、是否共用電表。不要第一時間就認定「一定是冷氣開太久。」 ※實際用電仍會依冷氣功率、房屋大小、設備效率及生活習慣不同而有差異。若涉及押金扣款及電費爭議,建議保留帳單、電表照片、租約及雙方對話紀錄。 ※本文為租賃實務分享,非個案法律意見。
megapx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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