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第38屆八號學生議員候選人之「東吳大學校園記者組織章程」一範本撰寫

你好: 我是政治學系三年級 彭梓維 學生議員候選人。我們曾經在參選政見中,提出透過校園記者的改動與擴權,除了改善學生對於校園公共議題的資訊不對稱,也強化其作為監督學生自治團體與校方機構的第四權。 對此,我方經過參考歐洲部分大學,將校園記者轉型為公共性社團的案例,以及相關案例中另增修與制定的法規與條例,撰寫「東吳大學校園記者組織章程」一範本,以作為日後履行競選政見的參考依據,並在此提供各方做為參考。 由於此次選舉投票日期延後的不確定性,以及考量到下一屆學生議會可能因此出現時間與成本壓力等因素,因此我方選擇在選舉時段延期這段時間進行撰寫。若有任何疑問或是想法,我們都歡迎大家在此提出自己的觀點,我們會在第一時間進行回覆。此外,若該文章有任何不妥的地方,我方在此表示歉意。
mega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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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我方目前已針對「東吳大學仲裁委員會法」撰寫部分增修條文,並已另行撰寫相關文章於本校Dcard版面。其中所撰寫之增修條文如下: 第二之一條「若爭議之仲裁涉及選舉相關事務,且裁定結果可能導致選舉延期,本會需拒絕受理或駁回假處分之聲請。」 第八條「為維護選務程序與相關利害關係人之權益,本會於投票日前七日內,不得受理關於變更選務時程或撤銷選委會資格處分之申請。」 由於這兩天在檢閱相關法規條文,但又擔心讓您等太久,所以才分兩次回覆。如果昨天的回覆有所不妥,我方在此表示歉意,並希望這次有成功回應到您的問題。如果有其他疑問或是希望我方可以修正的地方,也歡迎您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