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全民運動會臺北市柔術代表隊選拔計畫

115年全民運動會臺北市柔術代表隊選拔計畫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體育局115年 9月 12日北市體全字第1140142579號函。 二、 宗旨:為提倡全民運動,並選拔優秀選手及教練代表本市參加115年全民運動會柔術種類,爭取最高榮譽,特訂定本計畫。 三、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四、 承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柔術協會 五、 協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同高中、大理高中、復興高中柔道隊、台北市和平柔道館、群英武道館。 六、 選拔時間:115年4月4日(星期六) 七、 選拔地點:臺北市立體育館4樓(地址:10533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10號) 八、 報名費用: 免費 九、 報名資格:(需符合115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及競賽技術手冊規定) (一)戶籍規定:凡設籍本市內連續滿三年以上者,其設籍期間計算以全民運動會註冊截止日(即中華民國112年7月3日以前設籍者)為準。 (二)年齡規定: 1.對打:年滿16 歲以上。(中華民國99年10月17日【含】以前出生者) 2.雙人演武:年滿12 歲以上。(中華民國103年10月17日【含】以前出生者) 3.寢技:年滿16 歲以上。(中華民國99年10月17日【含】以前出生者) 4.格鬥柔術:年滿18歲以上。(中華民國97年10月17日【含】以前出生者) 5.未滿18 歲之選手,報名時需於「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上請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但未成年已婚者不在此限。 6. 身體狀況:指定本市市立綜合醫院檢查。參賽單位及選手應於 「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中具結,保證選手性別及適 宜參加劇烈運動競賽事項。 (三)學習證明:報名全民運之選手,報名時應具備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線上測驗通過之有效期內證書(即至少於中華民國115 年10月22日以前仍有效之證書),尚未取得證書者,請至該基金會之線上測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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