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役男出境問題詢問

我翻了一些文章後,有點問題想請問學長們 我是第一次申請役男出境,去國外讀的是正式的兩年碩士班,想問第一次是不是要帶以下兩個東西到區公所跟移民署申請呢? 1.錄取證明書(或者I20? 因為上面有時間跟碩士學程名字) 2.護照 我看到有的人說去區公所是為了將緩徵延到碩士畢業的日期,去移民署則是為了蓋一個多次有效的出國核准章 寒暑假回國後還需要再次到移民署申辦任何東西嗎? 政府的網頁有提到要在「駐外使館申請檢驗在學證明」,這個部分很少看到有人討論,想請有經歷過的學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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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力推薦先當完兵再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