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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通識課改版疑問求解

想請教學長姐關於115學年度分類通識新規的問題,往年通識只有人文藝術、自然、社會三大領域,今年新增綜合實踐領域,規則改得很複雜,有幾點想確認: 1. 舊屆學長姐是不是只需要修人文、社會、自然三大領域,不用額外修綜合實踐就能達到通識門檻? 2. 舊制原本是累計9學分通識,像是二門人文搭配一門自然/社會就能滿足,現在115新生只修三大領域僅能拿到6學分,離畢業要求7學分門檻不足,是不是強制一定要搭配綜合實踐領域課程補足學分? 3. 選課順序需要先修綜合實踐,剩餘學分再用人文、社會、自然補齊嗎? 4. 綜合實踐領域開課數量遠少於另外三個領域,選課會很難搶嗎? 附上通識中心兩份相關文件供參考: 分類通識修課要點 | 南臺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日四技 | 南臺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有清楚規則的前輩可以幫忙解惑嗎? 謝謝大家!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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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綜合實踐是新增的 所以舊生的話應該就是跟著以前的舊規則走 應該不會有影響 2.好像後續通識的學分一堂課都只會有二學分 所以就有可能像你講的需要搭配綜合實踐才能補足 3和4畢竟這個新規則我沒有走過,所以我也沒頭緒😅 但是應該不用擔心啦 有關於通識的東西班導應該會在周會的時候跟你們詳細解說 可以到時候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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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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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對 3. 沒有規定順序噢 4. 看起來是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