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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仁科大藥學系的王÷清啊!有沒有注意到我前面的發文嗎?我給你機會你不要的,還要告我的,說我PO你的個資跟妨害名譽等等的,也是因為你開了先例,我也是站在公平的言論自由,早知如此何必當初要PO文,而且還踩到底線,你都有辦法查到我的臉書,我也是地檢署才知道你的本名的誒,我才會學你查臉書,要告就來告,我會跟檢警拿出不起訴處分書跟再議駁回書,來當你開的先例,引用這兩個來回應 我再給王$清你一條路走,修復式司法 要不就按照對話說的,由我的律師寫和解書來和解,二選一 我是真的很有時間跟你玩,我管你的工作怎麼樣的 你老子我連金門也敢跑 突然想到,你王$清傳的我PO文,日期跟高等署發文日期不一樣誒,那時候有駁回了嗎?麻煩注意看好嗎?眼睛有問題麻煩去看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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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笑偉喔!王$清啊!你前後說的不一樣,剛開始說沒有收到調解公文,又說早就收到公文,還說妨害名譽再議駁回,何需調解呢?拜託看看公文寫的,是妨害名譽“等”誒,看不懂公文可以說啊!而且申請調解程序是不用時間喔?再加上地檢又一來一往的,誰知道那時候的狀況啊!當我是神嗎?麻煩看清楚公文寫的內容,不要只會當背後鍵盤手而已,看不懂公文內容可以問啊!問你王&清的大律師啊!怪我了喔?我的問題嗎?我的煩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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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