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更#(凶宅)在外租屋一定要小心及注意事項

版上看起來只有這個版最適合,如不對請告知刪除 很多人在外就學一定都是租屋 妹妹在三重讀書 上星期在二樓發生了房客燒炭自殺 鬧到房客幾乎連夜都搬走了
megapx
之後就好幾天聯絡不到人 連絡上要退租就開始明目張膽要東扣西扣 105年8月開始簽一年 到9月底發生"非自然死亡" 已經過一年了 解約卻被要求要加扣一個月押金 牆面要重新粉刷給他 當初沒有給我新牆面卻要求我粉刷 還扣5000粉刷費 2萬訂金無故就被扣到只夠住一個月 1間小套房押金貴到可以住2個半月的理由就在這 在這給租屋新鮮人個注意事項(請一定要詳讀,不然會吃虧) 1.租屋前看房請拍照or錄影,避免房東咬死當初有怎樣怎樣,再明目張膽的東扣西扣,而想反駁卻沒證據 2.不合理的押金就竟盡量不要租,一般來說房東最多要求訂金到2個月,不會一間6500的套房要求到2萬的訂金,或是更高的整數,以後只會讓他們有機會東扣西扣(第一項) 3.善用凶宅網等相關網站,雖然大多都是要註冊會員,所以有些人就懶得PO網,但如果幸運有相關訊息可以避免掉租凶宅 4.避免房東是企業老闆等人物,會不好找人,只有簽約那天會現身,居住上的問題接了電話可能好幾天才會處理,或是要求你先處理代墊,代墊的錢會灰不清 5.還有退租須知要問清楚,現在大多使用定型化契約,往往都不會被寫在合約上,我遇到的就是要求要粉刷乾乾淨淨給他,但合約沒任何提起,何況當初根本就沒粉刷,前個剛走就換我們簽約就搬進去,要賺你錢,成本又要你擔,"生意人" 6.還有善用警察局,有人輕生一定會有人報警處理,都會有案底,我們遇到的我也去警局詢問過,都會有留底,包含我這起事件 7.這種合約的東西警察不受理,警察只會說這屬於民事訴訟,無法有辦案三聯單等東西,但警察會告訴你可以去民事法庭怎麼做 再來說一下發生位置 在三重中正北路警察局斜對面自助餐旁邊的剪髮樓上 從2樓開始出租套房 但你樓梯一走上去到二樓凶宅就在你旁邊!! 不管你是住二樓 還是住到四樓你都必經過他的房間下樓 不管你信不信住到非自然死亡的房子 但台灣習俗還是會盡量避免 畢竟這樣做的而走的人 你不會知道是怎樣逼得他做出這種決定 尤其是女孩子通常體質虛寒 而男孩子也別自認為陽氣很旺天不怕地不怕 這次我們選擇被扣錢消災,只想趕快走 期望大家避免遇到爛房東 也避免租到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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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話就先去調解吧,租賃關係中的義務與責任是以契約為主的,民法不過是從旁輔助,所以即使鬧上法院,如果契約內文對我們不利,也討不到什麼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