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應該要開放直排輪和電動滑板車上路嗎?

如題 如果開放的話,有以下幾點效益: 1.可以用來短程通勤,解決台灣地狹人稠、一人一汽車導致的交通壅塞 2.開放溜直排輪,比起走路,省力得多,可以提升原本短程也要騎摩托車的人換其他通勤方式的意願,有效減少空汙 4.收納方便: 直排輪只要一個背包就可以收,電動滑板車也只要折疊就可以攜帶,有效解決都市停車空間不足的問題,並且在空間上的利用效率比腳踏車更高 至於解決方式: 直排輪比照行人路權,畢竟行人穿上直排輪,他還是雙腳,直排輪也只是一種鞋子,行人仍然是行人 至於電動滑板車,比照慢車開放上路,適用慢車法規即可,無須另外去新增規定,平常騎腳踏車該遵守哪些交通規則,就比照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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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滑板車我覺得還不能開放在慢車道上! 原因在於跟機動車輛並排還是有危險在(機動性大於慢車,但是保護性遠遠不足) 直排輪上街同行人路權!! 現在的行人路權已經無限膨脹了!而且不注意自身周圍狀況的也不佔少數 開放後會亂上加亂 車輛於十字路口會更緊張 反應時間更少! 行人的行走壓力也會增加 但對於這兩類的交通工具 我覺得能比照自行車進行規範!
B1(已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