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應該要開放直排輪和電動滑板車上路嗎?

如題 如果開放的話,有以下幾點效益: 1.可以用來短程通勤,解決台灣地狹人稠、一人一汽車導致的交通壅塞 2.開放溜直排輪,比起走路,省力得多,可以提升原本短程也要騎摩托車的人換其他通勤方式的意願,有效減少空汙 4.收納方便: 直排輪只要一個背包就可以收,電動滑板車也只要折疊就可以攜帶,有效解決都市停車空間不足的問題,並且在空間上的利用效率比腳踏車更高 至於解決方式: 直排輪比照行人路權,畢竟行人穿上直排輪,他還是雙腳,直排輪也只是一種鞋子,行人仍然是行人 至於電動滑板車,比照慢車開放上路,適用慢車法規即可,無須另外去新增規定,平常騎腳踏車該遵守哪些交通規則,就比照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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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 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機車並不是慢車 然後你貼的這個法規,他是管理這些車輛能不能合格的部分 上路應該怎麼行駛的部分是寫在道安規則 電動輔助自行車跟電動腳踏車也是完全比照自行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