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勞動部發出的澄清內容,其中一項是:就業服務法規明定,移工必須有當地國行為良好證明(良民證、無犯罪紀錄),始能申請來台。
請大家看看這則新聞:16歲少女在巴士站被擄走被強迫為娼,半年內被400個印度男人強暴懷孕,數次報案都被印度警察吃案拒絕立案,報案時還被2名印度警察強暴,最後只抓到8個強姦犯。
強暴報案少女的警察是不是有良民證呢?
最後只抓到8個強姦犯,剩下的392個沒抓到的強姦犯不就是「無犯罪紀錄」可以來台灣當移工的印度「良民」嗎?
再來是這則:少女一名19歲少女遭4名男子輪暴重傷,被家人發現時全身是血、舌頭斷裂,更因脊椎骨折而癱瘓,最後傷重死亡。遺體從首都新德里的醫院運回家鄉,竟遭當地警方暴力搶奪遺體,攔截並匆匆火化,甚至不允許其家屬在場,也遭質疑有滅證袒護犯人的嫌疑。
新聞還提到另一名女子在前往法院提出性侵控告的途中,被一群男子縱火燒死。
第一則是2021年的新聞,文末卻提到印度國家犯罪局統計前一年只有2.8萬女性被強暴,從上面的案例可以很明顯發現印度警察吃案嚴重,甚至也一起參與性犯罪、焚屍滅證,造成強暴犯的黑數不計其數,根本沒有成功立案的強暴案,哪裡來的犯罪紀錄呢?大家真的相信明面上有立案成功的強暴案數量嗎?
少女只是待在巴士站就被擄走、出門倒垃圾直接被抓去家附近輪姦、甚至連警察都吃案一起強暴報案少女、搶被強暴致死的少女屍體焚燒滅證、性犯罪受害女性前往法院報案路上被燒死,少女被丈夫及父親毆打虐待, B28 提到的追(性)求(騷)不成對女生潑硫酸洩憤讓女生臉融掉毀容甚至導致器官衰竭死亡只算刊登上報紙的案件一年就有309件,還有非常非常多類似的新聞,這背後隱藏的是一整個國家男性對女性的歧視觀念,被強暴都是女性的錯。怎麼能期望這樣觀念的人換了一個國家就改變思想呢?
在很多相關議題下面的留言看到很多人在洗種族歧視,說我們把印度移工都當成強暴預備犯,大家看看上面的黑數,隨便搜尋都一堆警察吃案駭人聽聞的強暴案件,我們怎麼有辦法相信這些人是不是那些黑數呢?
就算真的有犯罪被成功立案,印度政府之無犯罪紀錄證明Police Clearance Certificate (PCC)申請書對於犯罪記錄填寫也只是因涉及道德敗壞的罪行,五年內被法院定罪判處兩年以上徒刑。
(印度法院審案進度非常慢,司法專家估算目前法院積壓案件要30年才能審完,報案成立好幾年都還輪不到開庭,公車輪姦致死案花了7年)
請參考 印度外交部官方網站表單下載處(網址:「無犯罪紀錄證明 Police Clearance Certificate (PCC)申請書」節錄第四頁翻譯內容:
我們只是想維持自己的安全,不想要晚下班夜歸回家時擔驚受怕、不能再在像現在這樣涼爽的夜晚去公園散步運動、晚上八點後要出門還要思考安不安全、沒辦法像現在這樣安心去外縣市旅行,最近看到連新加坡這樣法治懲罰嚴謹的國家都有受害者,台灣真的有足夠喝止移工犯罪的法律嗎?當根本從內心觀念不尊重女性的印度移工發現犯罪與相應的刑罰不成正比,會不會更加猖獗?
如果真的發生任何悲劇,先不論加害者可能根本抓不到或是被遣送回國求償無門,對於受害者而言,是一輩子的傷痛。
如果真的引進後發現無法抑止犯罪,政府有辦法把正規的逃逸的印度移工全部送回去嗎?
更1)請參考 B124 分享經驗
更2)剛看到橘子兄發文分享 2023年1月台灣法院判決的新聞:
移工闖民宅性侵,台灣法官考量工作出勤良好於母國無犯罪紀錄,判刑4年10月 可上訴更3)以下節錄兩部 實際訪問多名印度民眾及知名的巴士輪姦案紀錄(嫌犯及辯護律師)影片 對於強暴原因的觀點 可以看到大家說的觀點圍繞在同一個社會價值觀邏輯








印度的國情、價值觀、經濟、文化、宗教都跟台灣很不一樣,台灣很多職業都必須輪班,警察、大夜小夜班護理師、傳統市場攤商、工程師、早餐店店員、24小時營業商店一個人上班的小夜大夜店員、加班的上班族等等職業,對這些人來說深夜凌晨上班和單獨一個人回家是日常,如果真的治安發展到很糟糕的階段,這些支撐台灣經濟、醫療、治安、民生的從業人員通勤日常將承擔更高危險⋯
更4)節錄自在印度首都新德里工作的外國女性2018年出版著作「印度神邏輯」







更5)
請參考 B335 分享
更6)請參考 B386 分享
二審無罪相關新聞如下,還好後來有再更審重新判有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