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判出獄,被家屬復仇殺死?

非法正義內 犯人被判決 毫無悔意 殺人輕判3年 出獄後 被受害者家屬 復仇殺死 家屬在地上用犯人的血留下 "天網恢恢,疏而不失" 「上天的法網雖寬大稀疏,但絕不會縱容作惡的壞」 意思是家屬替代了天網 是否透過復仇, 殺死被輕判無悔意的犯人, 才是唯一的正義制裁? 由此看來 漢摩拉比法典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是否領先台灣法律三千七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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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漢摩拉比就比較公平嗎?沒有啊 他們更重視階級。如果真的按照漢摩拉比法典,奴隸打了貴族要被割耳朵,但是貴族打另一個貴族只需要賠錢。同樣的行為,會因為你的地位導致刑罰不同,這叫作「領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