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機車格,你用騎的還用牽的?

因為最近被開了一張行駛在人行道的罰單,圖示:
megapx
我當下覺得很扯淡,但好像也不能說什麼,畢竟機車確實不能行駛在人行道呢,警察也執意要開單,完全沒有溝通餘地,嗯⋯⋯ 到底有誰停這種機車位會熄火用牽的呢? 真是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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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啊。 行人路權最大,真的是不管怎麼樣都不會騎上去,媽的之前一群低能兒在校版就吵過了,為了自己方便侵犯行人路權,被開單我真的不知道有啥好說。 要那群不要臉的牽個15分鐘的車,或是停地下停車場再騎腳踏車去上課,媽的叫苦連天,結果自己騎車在人行道上,叫行人讓一下就好沒啥大不了。這就是臺灣人的路權、交通本位觀念嗎?還是單純本校素質堪憂啊? 補充一下我騎250輕檔,自己又比較容易流汗,停完車肯定大汗淋灕。但你車多重、停車位找多久、多遠、汗流多少、多累、太陽多大都不是侵犯行人路權的理由,謝謝🙏
B11(已編輯)